死刑!广外女生夜晚锻炼被杀案一审宣判
2018年9月1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健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
2016年12月20日21时许,被告人王健去至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14栋女生宿舍南侧与运动场之间的锻炼绿道上,趁在此处锻炼身体的被害人戴某不备,上前抱住戴某并持刀连续捅刺其颈、胸等部位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戴某系被锐器作用致右颈内静脉、右锁骨下动脉完全离断及颈深层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健无视国家法律,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健虽如实供述其持刀捅刺被害人的事实,但庭审时否认杀人的动机,并以患有精神病为由意图减轻罪责,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王健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法庭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12月21日凌晨0点42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官方微信号发出情况通报:
12月20日晚10时许,我校北校区操场与13栋学生宿舍之间区域发生人员不幸身亡事件。经确认,为我校继教(公开)学院2015级进修学员。目前,警方正在加紧调查中。
2016年12月21日9时许,广州公安通报:
证实黄石街辖内某高校有一名女生在校内被害:12月20日晚上21时54分许,白云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黄石街辖内某高校有一名女生在校内被害。接报警后,白云警方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对案件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死者戴某(女,20岁,浙江人)为该校在校学生。经现场勘查和检验,发现死因可疑。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对案件开展侦查。
随后,10点41分,广州公安就通报了犯罪嫌疑人落网的消息。
猜您想看:
撰文 |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尚黎阳
编辑 | 冯仕妍 洪鑫
校对 | 曹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