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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地最新通知:解除、暂停限购!

南方日报 2022-08-06

重磅调整!
广东佛山、江门
发布关于房地产调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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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缩小限购区范围

全市保留3个街道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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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

同时,在限购区内:

✔  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

✔  满5年的商品住房在买卖、赠与、司法拍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有分析指出,从佛山市2016年以来实施差别化住房限购调控政策效果来看,该政策已完成阶段性调控目标,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次出台的政策依然是坚持区域差异化限购总体方针。

通知全文如下

从此次新一轮住房限购区域的调整看,既始终坚持中心区域限购,也进一步释放合理住房需求,特别是原限购区域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此次限购区域的调整,也有利于金融利好政策的进一步落地。  

其次,有利于稳房价、稳预期。在本轮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基于当前持续下行的房地产市场形势,适时出台市场利好政策,符合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基本精神,适度提振市场信心,有利于促进市场销售实现行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当然,佛山本轮住房调控政策的出台,继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佛山会根据住房市场形势研判,当市场运行偏离合理区间的时候,将会采取进一步的调控措施保持市场的平稳运行,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佛山此前限购政策历程

012016年10月

    佛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八大区域实施限购。彼时限购政策仅针对一手住房。

022017年5月

    佛山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26号)。自当年6月1日零时起,佛山把二手商品住房纳入限购,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购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在2016年划定的8大区域执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同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

032019年11月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明确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同时,认定为优粤佛山卡T卡人才,享受佛山户籍人口购房政策。这一举措被认为是对特定人群放开限购。


042020年3月

    佛山继续推出人才政策,对优粤佛山卡T卡人才降低认定门槛,中专以上学历可申请。不过同年6月,佛山提升了T卡人才认定门槛,新增了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021年初,T卡取消中专学历,门槛提升至全日制大专学历。2022年,T卡门槛再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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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部分区域暂停限购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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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江门市印发《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从6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到:

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据悉,此前在江门市内实施限购也就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这三个区域,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江门市暂停了限购政策。这也是继今年3月,江门市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后,楼市政策再松绑。

江门市住建局方面表示,限购政策是过去江门市为应对市场过热、房价上涨过快时出台的稳定市场的阶段性政策。在目前江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下,对原政策进行适时优化和调整,也是为了稳市场、保发展。限售政策延迟房屋交易周期,延长持有年限,能抑制短时间内买卖房屋赚取差价的炒房等投机行为,更好地满足刚需、改善型和新市民购房需求,也更适合江门市房地产目前的发展现状。

《通知》提到,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江门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通知》还提到,江门市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如市场数据异常波动,按上级要求,适时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江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早在4月28日,江门市发布《江门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坚持房地一体、优化购房资格、加大金融支持、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等方面,提出14项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信心。江门市住建局方面提到,本次江门市出台的新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出发,精准施策,支持刚需、改善型和新市民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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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记者 华声宇 唐梦 叶芷晴)
编辑 | 朱丹
校对 |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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