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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夫妻超市里买了块猪头肉,吃完竟发烧呕吐,双双送进医院

19楼 19楼 2022-06-16


近日,

19楼APP网友发帖称:

自己去超市购买了一份猪头肉,

吃了以后竟然生了肠胃炎,

19楼APP用户@slingling34

周日下午(2021.4.11)我和老婆在超市买了点猪头肉回去。晚上我就吃了点猪头肉和一点米饭,我老婆只吃了点猪头肉(我们晚上就没吃其他的任何东西就睡了)。

猪头肉


到了晚上我头就有点晕,当时以为是睡眠不好,也没当回事,第二天早上我没什么胃口,没吃东西我就去上班了。上午感觉头有点疼,也没当回事以为是晚上没睡好,大概上午10点左右,我老婆微信发信息说她早上没吃东西,恶心头疼,肚子疼拉稀,还想吐,叫我下班回去早点去药店给她带点肠宁炎。


我回复她说,我也是头疼,肚子不舒服,身上冒冷汗,也有点发烧,没胃口不舒服,但没有拉稀。由于我吃的不多,所以没她严重,还继续上班,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我爱人说她很严重了,还高烧39度。到点下班了,我就背起包准备回去,挤电梯,下楼由于电梯有点失重,人肚子就特别不舒服,肚子里翻山倒海似的,到负二楼,我就头晕,并且吐了,由于中午没吃饭,身上乏力,冒冷汗,由于下班余杭塘路特别堵,而且工程车多,不敢自己开车,就喊朋友开车把我带回去。


朋友把我送到家,我和我爱人就一起坐他车去留下那边的西溪医院急诊,化验,打点滴,折腾到凌晨1点多才回家。我老婆比我严重很多,她肚子疼的厉害,在家休息,我由于项目19号要上线,刚入职新公司1个月,生活无奈就照常上班去了,下午下班带着还剩三分之二的猪头肉去超市讨个说法。

病历

医生开的药


本来以为物x超市在杭州算是个比较大型的超市,应该是有担当的企业,结果拿着医院化验单和剩下的肉,和他们说,这个可能有点问题,我们一家吃了这猪头肉都上泻下吐的,医院已经说是吃了不干净东西导致急性肠炎,把化验单都给他们服务台看了,服务台也确认了,我们拿过去的是头一天在他家买的猪头肉,但不承认肉有问题,说他家不是买我一个人,别人都没问题,让我拿点零食了事。


我的说词:不是我一个人吃的肠炎,我们夫妻2个吃了都上吐下泻的,医院都说是食物吃坏的急性肠炎,症状一样,你们不承认,我也没有理由拿你们零食。


后来找了商场服务台,说只能把食品送到化验站去化验。我说如果你们非要这样的话,那我可能斗不过你们了,我心里明白了,作为小市民能和企业谈这种所谓食品安全化验?其实和路边摊摊位买熟食说词一样,基本没法子了,熟食去化验,最终他们说是我自己保存不妥,这又如何说起呢。


理论到了晚上8点左右,没辙,我就打了12345诉求就是要求超市报销昨晚我和我老婆化验的医药费,庆幸的是小朋友怕辣没吃。


第二天下午12345打来电话,说沟通了,他们不承认,只肯给我们一箱奶。

4月11号晚上去西溪医院挂急诊科,我们俩打点滴到凌晨1点多。


帖子发出后,19楼帮帮团联系到了楼主,楼主表示:

“就说让我自己去拿去化验,再过来谈论,但即使我拿去化验,他们会说自己带回家保存不当也会出问题的,这个压根没办法说的,但我老婆比我严重,低烧,肚子疼折腾了一个星期了,我还要上班,讨个说法。又不是无理取闹,希望他们天变暖了,注意卫生,如果是我一个人吃坏了肚子,上吐下泻的,我也认了,我和我爱人2个都吃的,都这样的症状,那肯定肉有点问题。”


19楼帮帮团拨打了网上显示物x超市博雅城店的电话,但为空号。随后又致电物x超市总部客服,物x超市乐天城店打电话均无人接听,最后联系上了物x超市西城店,西城店的工作人员表示:

“啊!我这边也没有博雅城店的联系电话。”


得看具体情况才能决定如何处理,超市不会卖变质的食品,是不是顾客本身身体不适呢?当然这个情况也必须看具体是什么情况,我现在也回答不了。一般熟食保质期较短,晚间时段会打折处理,如果还有剩余我们都会在监控下把过期产品及时处理掉。”


帖子一经发出,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许多网友都表示,在外面购买的熟食,需要千万注意:



也有网友表示,这类责任确实存在难以界定的问题:


还有网友叙述了自己也有类似的经历:

志玲帮大家总结了一下,遇到这类问题通常的处理方法:


1.与超市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反映前,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1.到改超市购物的证据:购物小票、证人证言、超市监控等;

2.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证据:超出保质期、不符合生产标准、变质腐败等;

3.给您造成的损失:支付的价款、因食品问题导致身体异常而花费的医疗费等。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你有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吗?

你又会如何解决呢?


来源 | 19楼(my19lou)综合整理自19楼论坛、新快报

编辑:K先生

审核: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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