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杭州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回应“人才代办”中介有关问题

19楼 2023-05-24

今天,有媒体报道,花30万元即可“买”到杭州E类人才,进而享受直接落户、租房补贴、购房摇号倾斜等人才优惠政策。
这一说法指向的是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
今天下午,杭州市人才办、杭州市人社局对 “人才代办”中介有关问题做出回应——
媒体反映的“人才代办”中介有关问题,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已督促相关城区认真调查核实,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2015年,杭州出台 “人才新政27条”,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通过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之后几年,该目录进行过多次修订,目前已经修订到2022版。
经认定的人才可根据类别享受相应的居留落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购车上牌补贴等待遇。这原本是一项让来杭人才安心就业创业的政策,没想到却被一些人动了歪脑筋。

《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指南 (2022版)》全文
申请人应在杭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人才分类认定条件的,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分类认定。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目录认定、专才认定等提交申请。
一、目录认定
申请人可对照《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提交申请。
(一)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人才服务专窗或“杭州人才码”提交申请,在线打印《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后,在系统中上传报送。
2.受理核验。系统通过数据比对,核验信息和材料的有效性。能通过数据核验的,无需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无法通过数据核验的,由申请人或委托人将原件送受理部门核验材料真实性。
3.公示联审。进行申报公示(公示期三天),同时开展部门联审核实申请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公示无异议且联审无问题的进入下一环节。申报公示有异议或联审存在问题的,由审核部门进行核实,不影响认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审核资质。公示期间,审核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调查、查询等方式审核资质条件,同时判断申请人资质与从事行业、岗位是否存在明显不符情况。
5.批准认定。经批准后,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或“杭州人才码”下载《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同时向社会提供验证功能。受理、审核时如发现需补充完善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退回,申请人重新修改、补充材料后报送,申请流程重启,逐级报送。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中国国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国籍人员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在华工作证)。
2.工作证明。
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杭6个月及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实详细的工作简历证明。申请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及参保单位原则上应该一致,在关联公司参保的应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和个人劳务派遣合同。
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代替劳动合同;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符合条件证明。对照《杭州市人才分类目录》,提供符合申请类别相应条件的佐证材料。在杭州市之外取得的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核验联系人,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或能通过公开查询渠道核实的,无需提供。政府职能部门保留后续进一步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及不实申报等违规追责的权利。

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住房保障、落户等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一、人才认定方面
1.哪些人才可以进行人才认定一步激活?
答:通过数据化手段能够准确、完整获取申请人基础信息、在职信息、对照资质条件信息,以及完成相关审核的,可通过一步激活实现人才认定。
2.退休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能否认定高层次人才?已认定的人才退休后能否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答:退休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不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特殊需要的可通过专才方式进行认定。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退休后(以退休停缴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原则上不能享受购房(租赁)补贴、专项奖励等大额资金政策。
3.人才申请认定时对照的资质条件与现从事行业、岗位存在明显不符的情况是否能认定人才?
答:在人才认定、备案登记、主动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对照的资质条件应与现从事行业或岗位基本一致,明显不符的,不能认定相应层次人才。
二、享受人才政策待遇方面
4.在杭省部属重点创新平台的人才,政策待遇如何享受?
答:在杭省部属重点创新平台中,已通过杭州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及“万人计划”人才可以申请人才认定,原则上不享受购房(租赁)补贴、专项奖励等大额资金政策。
5.高层次人才认定层次发生变化的,政策待遇如何享受?
答:人才认定层次发生变化的,人才政策待遇相应变化,之前已发放的补贴不做调整。
6.人才目前所在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评定时用人单位不一致的,能否申领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专项奖励?
答:人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专项奖励等大额资金政策时所在用人单位应与高层次人才评定时用人单位一致。
补贴申请或拨付过程中,人才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在认定系统中主动登记,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发放,即:
对申报单位与申请人才认定时单位不一致的,人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单位变更备案,如按高层次人才申报流程重新审核通过的,可通过现单位提出申请;
如备案审核未通过,但其在符合人才认定条件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符合专项奖励标准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以申报兑现。
7.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首次入杭时间如何界定?
答:《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解答(四)》第2点“从2013年10月21日到引进之日期间无房”中“引进之日”指,首次入杭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以首次实际入编、签订正式聘用服务合同的月份为准;首次入杭工作单位为其他用人单位的,以首次在杭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两者较早的月份为准;社会保险和个税都未缴纳的创业人员,以其首次在杭创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月份为准。
三、人才落户方面的政策解答
8.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能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答: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

来源

都市快报

编辑:瓜子

审核:宛

因为吃了它,55岁男子腹泻数日致尿毒症!

高温红色预警又亮起!8月高温还要维持多久?

父亲获救,孩子遇难…突发山洪景区是野生网红打卡地?多平台上线提醒

↓↓↓猛戳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杭漂三胎无房夫妻,租房困难该怎么解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