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集体维权、正式起诉!博主回应对抗到底!网友:索赔2500万比卖车赚多了
作 者丨杜巧梅
编 辑丨张明艳 江佩佩
头部车企对网络水军和自媒体的“打击”正在升级!
长城汽车起诉6个账号侵权,索赔或超两千万!网友:这可比卖车赚多了
7月25日晚,长城汽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长城汽车已正式启动针对“向北不断电”、“向东北”、“大眼哥说车”、“正能量爱国说车”、“只投龙头BYD”、“电电加电聊电车”六个账号的诉讼程序,鉴于六个账号均存在涉嫌严重侵权行为,长城汽车将向上述账号运营主体分别索赔200万元-500万元。
长城汽车表示,对于肆意侮辱、诽谤的行为,长城汽车绝不退缩,将严肃面对,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有网友表示,长城汽车起诉几个侵权账号,6个加起来索赔2500万,这可比卖车赚多了。
有博主回应:“做好对抗到底的准备”
博主@向北不断电 发布对长城汽车起诉的回应
7月25日,博主@向北不断电 个人抖音号发布对长城汽车起诉的回应,称“我被长城起诉了,我发那条视频是有录音有内容的,做好一切的准备对抗到底。”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
非中立车评人就不要在商战中向群众述说委屈,有啥事情跟法官说就行。
长城现在怎么了,这几年总能听到关于长城一些负面影响的问题,而且越来越多 希望国产品牌用心造车,造良心车回馈消费者……
别玩文字游戏了,论玩文字法务部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嘲讽”“诽谤”“侮辱”是可以列为起诉条件的,好好准备应对吧。
也有铁粉表态,坚决支持车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长城汽车阵痛中转型
上半年净利润预计大幅下滑超7成
据长城汽车7月14日披露的最新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元到15.5亿元,同比下滑72.32%到79.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亿元到8.5亿元,同比下滑58.71%到70.86%。
2022年,长城汽车雄心勃勃的发展计划出现波折,未实现190万辆的销量目标,实际销量106.75万辆,完成率为56.19%。
一季度,长城汽车销售新车约22万辆,同比下降22.41%,环比下降17.1%;新能源汽车销量2.78万辆,在总销量中的占比仅为12.6%。失去了新能源汽车和哈弗品牌的销量支撑,长城汽车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亿元,同比下降89.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今年一季度,长城汽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达2.17亿元。
比亚迪刚出手起诉黑公关,最高索赔500万
无独有偶,7月24日,比亚迪法务部发布首条微博称,新浪微博用户“龙猪-集车”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贬低侮辱比亚迪,对比亚迪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对此,比亚迪收集、固定了大量证据,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其涉嫌黑公关的线索,并决定正式起诉“龙猪-集车”,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
“我们始终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舆论监督。同时,对恶意攻击和抹黑行为,我们也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比亚迪方面在上述微博中表示。
而从长城、比亚迪高达数百万的巨额索赔来看,车企正在以更为主动、强硬的姿态迎击网络上的恶意抹黑信息。
头部车企集体维权,百万索赔为哪般?
“车企对个别自媒体以及网络水军的主动维权现象不是偶然的,说明当前个别的无良自媒体和网络水军已经严重干扰、甚至阻碍了汽车行业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7月25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法律专家武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水军通过故意抹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夸大其词、引人误解等手段吸引流量、带节奏,侮辱、诽谤、诋毁某些汽车厂家或汽车品牌,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实际上已经损害了众多汽车企业的名誉权,而这种侵权行为在近年来愈演愈烈。”
在武峰看来,自媒体、网络水军的传播效果和负面影响往往是指数级别的,这种诋毁或者诽谤行为,往往会对“被黑”的车企或者品牌带来形象的严重损害,尤其是在汽车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车企更是要关注自身的名誉权,受到名誉侵权的企业,也应该积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仅是车企对自己的名誉和品牌负责,也是对汽车消费者负责,更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否则,这种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虚假信息满天飞,会让汽车消费者真假难辨、陷入错误认知,同时会严重扰乱正常的汽车消费市场,最终为此买单的是每一个汽车消费者和社会公众。
面对网络“黑水军”的恶意中伤,自去年以来,车企也以多元的方式积极应对。
7月19日,长城汽车公示了悬赏千万打击网络水军的首批奖励,根据“净网行动”的奖励原则,长城汽车将向提供重要线索的26位网友发放奖金。
早在今年3月,长城汽车就宣布悬赏1000万打击网络水军。长城汽车表示,截至7月14日,已收到网友举报线索近千条,且部分网络水军恶意抹黑行为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而从长城汽车7月25日发布的消息来看,“向北不断电”、“向东北”、“大眼哥说车”、“正能量爱国说车”、“只投龙头BYD”、“电电加电聊电车”六个账号大都涉嫌以不恰当的语言侮辱或诽谤长城汽车。
以抖音账号“大眼哥说车”为例,因其“涉嫌使用谩骂、恐吓、诋毁、虚构的语言来侮辱、诽谤长城汽车”被长城汽车索赔500万元。
“金杯银杯不如客户的口碑,普通的消费者对网络上的消息难辨真假,恶意中伤、故意抹黑会对车企、品牌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随着侵权行为的猖獗和升级,车企做出反击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武峰告诉记者,“个别自媒体,包括网络水军用虚构事实或者是刻意夸大的手段来诋毁或者诽谤某个车企或者是某个品牌汽车产品,事实上构成了对车企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而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以及以往有关审理侵害名誉权的有关司法审判指导精神,自媒体背后或许也是一个消费者,对产品或者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监督权,批评权,这个都是正常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种批评和监督必须是基于善意且信息属实,而不能采取虚构、夸大、刻意抹黑等手段对车企或产品进行侮辱、诽谤。”武峰进一步解释称,“实务中极个别的无良自媒体,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但实际上其最终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流量变现,甚至有的是要求车企花钱买平安,这就不仅是违反民事法律和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如果经查证属实,甚至会上升到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在武峰看来,车企拿起法律武器对个别的自媒体或者是网络水军采取的侮辱诽谤方式或者捏造事实、故意夸大事实、故意隐瞒真相行为的打击,不仅是对于厂家或者品牌声誉的维护,也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消费者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比亚迪法务部宣布起诉微博用户“龙猪-集车”外,还公布了“悬赏打假”的办法——若网友掌握其他涉嫌侵权,甚至涉嫌收受他人利益侵害比亚迪及比亚迪用户权益的信息,可向“@比亚迪新闻打假办公室”提供线索。凡经查证属实并得到相关司法机关认可的,比亚迪将依据价值给予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作为奖励。
长城汽车也再次承诺:如有任何发现针对长城汽车的“网络水军”攻击行为,且能够提供“网络水军”攻击链路完整证据材料,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有效证据的,一次性直接奖励200万元-300万元,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
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不会武功的武功李云飞)也出现在上述微博评论区,并表示:“我们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在法务过程中,在路上!”
而微博页面显示,被比亚迪起诉的“龙猪-集车”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处于禁言状态。
蔚来、小鹏汽车、特斯拉……更多车企走上“维权”之路
值得一提的是,比亚迪和长城之外,面对网络造谣和恶意传播等现象,越来越多的车企上岗营业。蔚来、小鹏汽车、特斯拉、理想汽车、零跑等已将法务部推向前台,以更为主动、强硬的姿态迎击网络上的恶意抹黑信息。
7月22日,蔚来法务部微博发文称收到公众举报,徐某某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蔚蔚收容所”等,累计发布了数万条蓄意抹黑、侮辱、污蔑蔚来、蔚来用户和蔚来产品的内容,包括在与蔚来有关的内容下数分钟内发布数十条内容雷同的诋毁、谩骂言论,已严重损害了蔚来的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及蔚来用户的合法权益。
蔚来法务部表示,在核实相关网络账号实际控制人身份并调查固定相关侵权证据后已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徐某某已正式签署道歉信,承认其违法侵权行为,注销相关网络账号,向蔚来、蔚来用户和社会公众正式道歉,赔偿相应损失。
6月6日,特斯拉公开发文称网红大V汽车博主蔡某,在侵犯特斯拉名誉权被判败诉后,因拒不履行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的义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特斯拉晒出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来看,蔡某在其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多条涉及特斯拉的视频,内容涉及特斯拉的供应商、产品质量、检查人员等方面的负面信息。特斯拉认为这些视频捏造虚假事实,对其造成了侮辱和诽谤,侵犯了其名誉权,于是将其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蔡某在视频中言辞较为激烈,使用了“肮脏”、“中饱私囊”、“毁坏了整个行业”、“垃圾”等词语,带有明显的侮辱性以及负面评价,已经超出监督批评的合理范围,具有对特斯拉公司侮辱诽谤的故意。
而蔡某作为专业车评人,受众群体众多案涉视频也被大量转发。其视频足以对特斯拉公司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特斯拉公司的名誉权受损。
因此,蔡某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判决蔡某应在其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向原告特斯拉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15日,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侵权损失10万元。
不过,蔡某并没有按照判决书履行道歉和赔偿的义务,最终导致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对于车企的“维权”行为,也有人发声表示,企业的法务部如果无限扩大企业的权利,一有负面新闻就状告媒体,罔顾事实一味打击,是对正义的破坏,从长远来看,可能阻碍用户反馈的传导链路,同样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消费者或者媒体对企业、对商品的监督是天然的权利,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这也是企业进步、产品升级的最主要的内在驱动力,但另外一方面,企业与消费者、媒体大家也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权益是相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媒体在对企业、对产品在行使监督、批评权利的时候,也是有法律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指:必须要在合法框架范围内,而不能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刻意抹黑等非法手段进行所谓的‘监督’,这种情况下,受到非法行为损害的车企就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名誉权。这是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的。”武峰告诉记者。
不过,对于车企的索赔和诉求,武峰认为,车企的维权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也面临一些挑战。从定性方面来讲,如何举证证实自媒体构成名誉侵权行为?从定量方面来讲,包括损失赔偿的认定,尤其是在证明因自媒体侵权行为给车企造成的损失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等方面,车企确实是有一定的举证难度。
“虽然车企维权面临一些挑战,但是从定性角度来讲,司法机关会从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后果大小,包括自媒体的主观动机、具体侵权手段、传播范围以及给车企造成的损害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作出认定;从定量角度,司法机关会从车企因名誉侵权行为造成的客户退订、产生的维权成本等损失以及知名企业对商誉和品牌的维护成本、广告宣传投放费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作出损失赔偿额度的认定。”武峰表示。
而近年来,从企业到行业协会再到相关政府部门,规范“自媒体”健康成长已有更多监管措施。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
此外,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3月24日,包括一汽、东风、长安、长城、吉利、比亚迪在内的14家车企共同发起了“关于抵制汽车行业网络水军的联合倡议”,明确不参与、不雇佣网络水军进行任何负面评论、灌水、恶意抹黑的行为,同时共同抵制雇佣网络水军的企业,共同抵制恶意灌水、抹黑的服务代理商并抵制一切捏造不实信息,攻击和挑拨同行关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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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江佩佩 实习生 宋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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