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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8号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2022〕8号
11月18日以来,我市出现多起确诊阳性病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从11月24日零时开始,进入全市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地铁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进入公共密闭空间等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各类卡口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必查,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疫情的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民进出须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
所有来(返)深人员,抵深前须通过“深i您”小程序进行来(返)深申报,抵深后严格落实“落地检”及“三天三检三不(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措施,并按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深圳市卫健委或i深圳公众号查询)落实相应管理。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而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2022年6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5号》不再执行。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