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研究院关于加强 对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等服务管理的意见
新教育研究院关于加强对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等服务管理的意见
各有关新教育实验学校:
为了充分发挥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历届年会受表彰的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朱永新老师题写校名的新教育实验学校和新教育智慧校长所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新教育事业的加速发展,经新教育理事长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学校加强服务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落实新教育研究院关于《新教育实验学校标准(试行)》和《新教育实验区、校指导评估框架》,切实保障底线管理、规范管理。
2.所有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历届年会受表彰的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朱永新老师题写校名的新教育实验学校和新教育智慧校长所在学校,都要自觉践行新教育实验的核心理念、价值取向、实验成果,深入开展新教育十大行动和卓越课程各个项目的实践探索,积极参加新教育研究院通知的必要参加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向新教育研究院报送年度实验计划和年度实验总结,力争走在新教育实验区、校的前列,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学校提供先进案例、实验成果、榜样支持和学术引领。
3.加强对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历届年会受表彰的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朱永新老师题写校名的新教育实验学校和新教育智慧校长所在学校的服务。新教育研究院以及所属各机构要加大对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的支持力度;新教育各机构新教育研究成果、专题会议培训信息、专家资源,都要向冠名新教育的学校倾斜、送达和服务;及时回应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咨询和需要。
4.新教育研究院要组织调研指导小组,对受表彰的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新教育智慧校长所在学校、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和朱永新老师题写校名的新教育实验学校做入校调研指导,与学校一起总结新教育实验的经验和成绩,发现典型和榜样,分析不足和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新教育实验的举措。
5.新教育研究院适时建立这些新教育学校的联盟,建立联盟学校年度现场会议展示研讨制度,建立新教育实验学校年度评估报告制度,促进校际合作,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6.所有冠名新教育实验学校、历届年会受表彰的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朱永新老师题写校名的新教育实验学校和新教育智慧校长所在学校,因故不能在学校实施新教育实验项目和课程,须向新教育研究院说明原因。
7.新教育研究院将设立相应的专家组,专门负责研究开展此项工作。专家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新教育研究院办公室杜涛兼任,各相关学校可与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杜涛
电话:15250107111
邮箱:280976481@qq.com。
新教育研究院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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