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个体化用药总结|最新指南推荐
2018年2月,欧洲心律学会(EHRA)、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心血管药理学工作组共同发布了抗心律失常药物(AAD)的临床使用及临床决策共识。内容主要包括决定启动AAD治疗以及随访、AAD分类和药理学、药物监测、个体化用药建议、AAD预防高危患者心源性猝死、AAD作为辅助治疗以及安全性问题等。
本文主要总结了AAD的个体化用药建议。
表1 推荐的科学依据
表2 室性早搏和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表3 房性早搏和非持续性房性心动过速
表4 血液动力学稳定和规律性心动过速的急性管理药物推荐
所有药物均应静脉注射。基于ACC/AHA/ESC室上性心律失常患者管理指南和2017年EHRA共识。
BBB,束支传导阻滞;SVT,室上性心动过速。
a 不应用于左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
b 严重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腺苷,因为它可引起正常冠状动脉舒张,导致狭窄区域缺血。只能与完整的CPR设备一起使用。
c β受体阻滞剂可用作儿茶酚胺敏感性心动过速的一线治疗(如右心室流出道心动过速)。
d 维拉帕米可用作左心室心动过速的一线治疗。
表5 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患者的长期治疗推荐
基于ESC/AHA/ACC室上性心律失常患者管理指南和2017年EHRA共识的修订。2017年EHRA共识建议对不频发、耐受良好的SVT不进行治疗。
AVNRT,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SVT,室上性心动过速。
a 冠心病、左心室功能不全或其他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b 由于交感神经张力增强常常无效。
图1 有心悸症状患者的评估
AV,房室;AVRT,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ECG,心电图。
图2 血流动力学稳定和规律性心动过速的急性管理
*12导联心电图须在窦性心律期间用于诊断。**严重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应慎用腺苷,可能导致房颤。***伊布利特对房扑尤其有效,但不应用于左心室射血分数<30%的患者,因为会增加多形性VT的风险。
AV,房室;BBB,束支传导阻滞;DC,直流电;SVT,室上性心动过速;VT,室性心动过速。
表6 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患者的长期治疗推荐
基于ESC/AHA/ACC室上性心律失常患者管理指南和2017年EHRA共识的修订。2017年EHRA共识不建议索他洛尔用于治疗预激和耐受良好的症状性心律失常或AVRT耐受性差而无预激的WPW综合征。但是,对于后者,如果其他AAD无效,可以使用胺碘酮。
AVRT,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WPW,Wolff-Parkinson-White。
表7 局灶性房性心动过速的治疗建议
基于ESC/AHA/ACC室上性心律失常患者管理指南和2017年EHRA共识的修订。所有急性治疗药物均应静脉给药。排除多发性房性心动过速患者,因为严重的肺部疾病,常禁用β受体阻滞剂和索他洛尔。
AT,房性心动过速;DC,直流电;*,不应使用,除非与房室结阻滞剂合用。
表8 目前用于房颤复律的抗心律失常药物
美国指南推荐用多非利特进行房颤复律,但加拿大房颤指南未推荐,该药在欧洲尚不可用。
LVH,左心室肥厚;LVEF,左心室射血分数;NYHA,纽约心脏协会;TdP,尖端扭转型室速;VT,室性心动过速。
a 在大多数国家可用,最常用于房颤复律。
b 特定的门诊患者可以自行服药,如同“pill-in-the-pocket”治疗策略。
c 在某些国家不可用。
d 很少用于房颤复律。
图3 房颤患者的药物复律和窦性心律的维持
颜色代码:黄色表示轻微结构性心脏病;紫色表示严重结构性心脏病(包括中度HFrEF和HFpEF);灰色表示严重的射血分数降低心衰(和严重主动脉瓣狭窄)。
AF,房颤;CAD,冠状动脉疾病;HD,心脏病;LVH,左心室肥厚;HF,心力衰竭;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SR,窦性心律。
表9 目前用于房颤节律控制的抗心律失常药物
bid,每天两次;CrCl,肌酐清除率;HCM,肥厚型心肌病;LV,左心室;LVH,左心室肥厚;NYHA,纽约心脏协会;TdP,尖端扭转型室速;VKA,维生素K拮抗剂。
a 维持窦性心律一年。
b 在传导系统疾病(例如窦房结或房室结疾病)患者中使用任何AAD时均需要谨慎。
图4 房颤心率控制用药
临床评估的重点在于评估静息心率、房颤/房扑相关症状和生活质量。1如果控制不理想(静息心率>100 bpm)、症状或生活质量恶化,考虑二线治疗方案,必要时采用三线治疗方案。2旁路消融是预激性房颤/房扑患者的一线治疗;AAD应该保留用于心率急剧减慢(静脉注射胺碘酮应谨慎,因为有增加心室率的风险)或无法消融或不愿意消融的患者。
AAD,抗心律失常药物;AF,房颤;Afl,房扑;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HFpEF,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ND-CCA,非二氢吡啶钙通道拮抗剂。
图5 致心律失常风险管理算法
*相关风险因素包括“不可改变”的风险因素(如女性、高龄、肾或肝功能不全、潜在的结构性/缺血性心脏病、既往离子通道病)和“可改变的”风险因素(如低血钾症、低镁血症、高药物剂量/浓度、快速静脉给药、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QT间期离散度)。
文献索引:GA Dan, A MartinezRubio, S Agewall,et al. Antiarrhythmic drugs-clinical use and clinical decision making: a consensus document from the European Heart Rhythm Association (EHRA) and 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 (ESC) Working Group on Cardiovascular Pharmacology, endorsed by the Heart Rhythm Society (HRS), Asia-Pacific Heart Rhythm Society (APHRS)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Cardiovascular Pharmacotherapy (ISCP). Europace. 2018 Feb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