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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与归来

2017-01-04 孟庆伟Justin 孟庆伟英文写作

写在前面的话:


用中文还是用英文写?这早就是一个问题了。感觉自己从大二大三开始就有用英文写随笔的冲动,一来想锻炼自己那尚未健硕但不断丰满的英语肌肉,一来觉得有的东西更适合用英文写。正如前≪纽约客≫驻京记者何伟在≪江城≫(River Town)一书中提到的一样,我也有中英文两种人格 (persona)。这两种人格看似不可思议甚至水火不容,实则融洽互补。潜意识中我会选择一种人格,更准确地说是,在我想选之前,一种人格已经抢先拿下了感知权,用力地在那里开始观察、提问、感知、判断、成话、清嗓子了。好吧,先到先得,哪个在前就用哪个。这回中文赢了,压倒性地赢了。

 


离开与归来

 

离开。有很多种东西会提醒你你即将要离开一个地方:一个只有小型面包车才装得下的于近半个世纪内出版的还没怎么读的小说、积满灰尘和被水浇湿的杂志、背面计价单位为英镑的关于吻和如何阅读的非小说、用了不到一半的笔记本、地摊上淘来的CD、燃烧了不到三分之一的蜡烛、从高中穿到大学毕业和工作一年半后的凉鞋、来自渥太华伯克利明尼苏达香港杭州人大的T恤、从老家带来的已经用了三代人辗转过至少十处地方的菜刀、母亲精心配制的炒菜调料、半大可乐瓶绿豆;或是插头转换器、防噪音耳机、贴身护照夹、身上多于一种的货币、电话预约到机场的出租车、三件加起来超过60公斤的行李。当然,还有更多。每个人的还可能不一样。




有无数种场景会让你感到你在离开一个地方:邀请50个人开告别party,在匆忙中时间不知不觉晃走,用同样的或近似的语言一次又一次给朋友介绍自己接下来的安排,去银行花一天办信用卡和货币兑换,以及走进一个诺大的在高中之前都觉得非常神秘的叫做机场的地方(我常常在想如不用机场这一场景很多电影和电视剧该如何拍)。最让我感觉到自己要离开一个地方的场景是当我在说话前提醒自己现在要说英语,本能地使用英文词组、句式和某种肢体语言的时候。而这种场景就发生在四个半小时之前香港国际机场的4号登机口。目的地是纽约。飞行时间是14个多小时。




这两张机票呼应了2011年4月底送朋友兼老师Justine回美国时的照片:




登机口前熟悉又陌生的白人亚洲裔非洲裔乘客和熟悉的英语让我从精神上提前14个小时抵达纽约。这种精神和现实之间的十几个小时根本不觉漫长;由于连续两个月的忙乱,我几乎没有时间自己静静地在头脑中完成从中国到美国的过渡,现在有机会了,也是最后的机会。


过渡?从哪里开始?如何开始?看似混乱的头脑中隐约有三箍丝线,分别是自己的历史,读到的听到的见到的去美国的他人的经历和一直激励我的这个群体的数据、轶事、图像,还有自己从纽约降落后的各种清晰的模糊的景象的集合。


但最真实的过渡是自己周围的新鲜事物。宽大的机舱、看似复杂的椅背电视遥控器、不同于国内航班的座位调节钮、贴心的挂衣钩、国内航班没有的毯子。听起来这些东西好像不新鲜,但对此刻的我而言,这些确实是过渡不可或缺的部分。


但在我还未熟悉周围的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过渡就被打断了,也可以说被另一种没有安排和预料的形式接住了。座位右侧一个帅气的男生和我友善地说了声 "Hi"。 我凭感觉问 "Are you going home? " 他答 "Sort of"。


Sort of?


好吧,下面就是一个去纽约算是回家的邻座的不完全档案。


二分之一菲律宾血统、四分之一日本血统、四分之一西班牙血统。马尼拉人。消瘦。目光真诚。用词准确简单地道。35岁,看起来像28岁。在美已八年有余。为了实现自己的作家梦他拿着O签证,在曼哈顿为一些艺术家工作,工作之余写回忆录。用了四年写好的回忆录正在进行第N次的修改和审阅。




「你也回家吗?」

「不,我去念书。这是我第一次出国。这一切都太棒了。」

「哦,是吗?我当初也是。」

「So what's your story?」


「我26岁来到纽约,但我当时一直希望可以再早一些来美。当时美国不会轻易给单身年轻人旅游签证,除非他有很好的工作。由于我没怎么读书,所以我只能是努力工作,得到在马尼拉的一家很好公司的工作机会。后来我就顺利拿到旅游签证了。拿到签证一年后,在26岁的时候我来到了纽约。」


「你当时只是想着来纽约吗?没有其他地方吗?」

「嗯,是的。我14岁就有这样的想法了。I did not belong to school. I was not part of the Philippines.  I wanted to be part of something bigger. 」

「那你当时是怎么飞到纽约的呢?」

「我从马尼拉起飞,在台湾转机,然后到纽约。那是我第一次出国。That was intense. (在后面的聊天中他超过三次使用这个词)。It was like a dream. I had dreamed for so long. 」

......


得知我对曼哈顿的地理没有头绪时,他义务为我画起了曼哈顿地图。从最南端的金融区一路讲到上东区和上西区。他讲了几条如 Canal St., Houston St.(对了,如果你不想一听起来就是外人的话,要注意这条街名的正确读法和德克萨斯的那个同名城市的读法不一样;见照片), 59th St. 等几条重要的分界线,并给我讲清了曼哈顿 avenue 和 street 的命名方法和规律。他将锁碎的历史轶事和事实适时插入,让我不仅从地理上读懂了曼哈顿,也了解到各区的差异和变迁的背景。还未到纽约,我已经有了最好的手绘曼哈顿历史文化地图。




对了,他叫 Jesse. 他从未到过中国,对中国的语言(发音和汉字)、民族、地理等很感兴趣。从未接触过中文的他不太好理解汉语的声调,我用了一个在台湾学习汉语的美国俄亥俄男生犯的错误(他在一个饭局上和台湾朋友说,昨晚我和女朋友发生了 kou jiao。两个三声读作一个三声和一个一声不能说不经典)为例,说明了声调在汉语中的重要性以及一些简单的汉语常识。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聊了三个多小时了。他明显累了,而我正好可以继续以我的方式完成之前的过渡。将飞机上的经历写下来是第一件事。我边写边想刚才的聊天,遗憾的是我没有记住他的原话和用词,不过我掌握了他个人史的脉络,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二箍丝线其中的一根。而我和他经历相似的部分则从第一箍丝线中分离了出来,一起形成了第四箍丝线:


他26来美;我24岁来美。他首次来美飞到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我9小时后正在此机场降落。他14岁有来美意象;我大概是在15岁。他的目标明确,直指纽约;我目的地虽不明确,但读书方向一度不偏(我只申请了一个国家一个学校的一个硕士专业)。他热爱写作,一心当作家;我亦热爱写作(虽写作量远不及他)而且写作也是自己人生几种可能之一。他作为菲律宾人的认同感很淡;我的身份认同则是国际主义者。


这第四箍线还会缠下去。可能我的那根线和左后方的亚裔和右前方的中东裔那箍线的其中一根还会缠成第五箍。这样缠下去就成了美国。


第一次出国,第一次去美国,但我心里却有归来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突如其来的。这种归来的感觉不仅仅是回到一个地方,而是在经过很长时间的漂流后回到一种回答、一种承诺、一种期待、一种预言、一种希望、一种信仰、一种改变、一种新的力量、新的灵感、新的可能、新的自我。


刚离;已归。



题图:拍摄于纽约上空,飞机降落肯尼迪机场前。


这篇随笔写于5年前的今天(2012年1月4日)香港飞纽约途中。如今,「美国」对我来说早就不是一个梦想中的概念,而是变得具体、丰富、复杂,以至于无法轻易言说。但纽约还是我最爱的城市,最向往的目的地。跟大家分享这篇是因为即将步入而立之年的我似乎又回到了「英文写作」这个我出发的地方,也算是一种「归来」。祝愿读者在新的一年能够找到自己的位置,不管是离开还是归来,都要活得开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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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的公众号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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