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互联网平台还是先内容?
■郭全中(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
前不久,《新京报》对该报总编辑王跃春和腾讯网总编辑陈菊红作了一个采访,双方都认为内容很重要,这篇访谈在业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再联系之前人们常说的“未来属于既懂传统产业又懂互联网产业的人”,如何正确理解互联网平台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传统产业技能和互联网技能之间的关系便显得格外重要。
腾讯网的广告与传统报纸的广告有天壤之别。2014年腾讯前3季度的加总广告收入为56.81亿元,而2013年前3季度的加总广告收入为35.368亿元,同比增长60.63%。但是,2014年上半年,全国报纸广告的实收额下滑了25%~30%,《新京报》可能比其他一些都市报要好一些,但相信其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也很难增长。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第一信息入口。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6.9%。2013年,互联网广告收入高达1100亿元,仅比居于首位的电视广告收入少1.1亿元,2014年铁定会超过电视业而成为我国第一大广告行业,甚至有可能超过电视和报纸的广告收入之和;仅腾讯公司一家,其2013年的销售收入就高达604.37亿元,净利润170.63亿元,是2013年我国整体报业净利润的近2倍。
此外,大量的人才开始从传统媒体流失到互联网媒体。行业兴则人才入,行业衰则人才出。10年之前,传统媒体的骨干人才开始向互联网媒体流动,当时主要集中于优秀的采编人才,而近几年尤其是当传统媒体生存日渐艰难的今天,传统媒体的骨干人才开始大建制地向互联网流动,不仅有采编人才,也有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甚至有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技术人才。
当前,无论是互联网媒体还是传统媒体的人都认为内容是稀缺的,绝大多数传统媒体人认为稀缺内容是传统媒体转型的核心,但是结果迥异的是,互联网媒体不仅在经营上而且在内容上不断攻城掠地,传统媒体却在不断丢失城池,背后的原因何在呢?
首先,互联网媒体采取的是“先互联网平台后内容”的发展逻辑。互联网媒体打从出生之日起,就具有“技术基因”,本身就是高科技公司。其优势很明显:一方面自身技术先进,本身就是很多互联网媒体的创新者。细数互联网引入我国20年来,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开创了“门户网站”时代,为我国传媒业引入了互联网媒体;新浪、腾讯、搜狐和网易等开创了“UGC”(用户自生产)时代,为我国传媒业引入了及时、互动的互联网媒体;腾讯发明的微信创新了互联网媒体,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另一方面,互联网媒体已经集聚了数以亿计的巨型用户。根据腾讯发布的2014年第3季度财报:QQ月活跃用户达8.2亿户,QQ智能终端月活跃用户达5.42亿户,占比66.10%;QQ最高同时在线用户数达2.17亿户;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达4.68亿。
其次,传统媒体采取的是“先内容后互联网平台”的发展逻辑。传统媒体被打上了深深的“内容”烙印,一直以来,无论是发展还是转型都秉持“内容为王”,把内容放到最为重要和核心的位置。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内容为王”的前提下,传统媒体常常把互联网仅仅当成工具和手段,认为互联网仅仅是内容的从属手段。这种“先内容后互联网平台”的逻辑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认识到,互联网带来了第四次传播革命和第三次工业革命,必将成为整个社会和传媒业的底层架构和标配,这就要求传媒业也必须按照互联网的规律来运作,具备互联网思维,按照互联网规律来运作。
通过和互联网媒体的“先互联网平台后内容”对比,传统媒体这种“先内容后互联网平台”无疑成果惨淡,这说明虽然都高度重视内容,但是如果不以互联网平台为前提,就难以成功。这和“未来属于既懂传统产业又懂互联网”的论断一样,其前提一定是要懂互联网。“先互联网平台后内容”与“先互联网后传统产业”的逻辑无疑最具合理性。
“先互联网平台后内容”也符合“跨界”的客观要求。无论是传统产业和互联网的融合还是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的融合,其本质都是融合,而融合则要求既懂传统产业又懂互联网。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在懂传统产业和传统媒体的很多,但是真正懂互联网的则很少,两者都懂的更是凤毛麟角。而在当前及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如果不懂互联网即使再懂传统产业和传统媒体也无济于事,必须以懂互联网为前提。
“先互联网平台后内容”的行动逻辑要求一切都遵守互联网规律来运行。一方面要按照互联网思维的要求,以用户和市场为导向,以体验为核心;另一方面,切实做好互联网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互联网平台和内容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