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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先声丨民盟中央: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提案

2018-03-02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提案: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提案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拟提交

案由


数字化是当今世界的重要特征,文化产业迅速进入数字化时代,生产、传播以至销售无不数字化,数字文化产业成为当今文化经济舞台上的重要角色。我国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是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作为迅猛发展的新兴业态,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与不足:内容创意不足、相关人才紧缺、盗版侵权问题突出、缺乏清晰有效的盈利模式、行业形象欠佳、管理体制较为落后。


建议

1.组建专门机构全面协调指导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在各级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中设置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委员会,或者成立专门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中宣部主管文化产业的领导担任组长(主任),由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发改、编办、教育、财政、人社、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等数字化相关单位负责人出任成员,定期召集会议,加强沟通,协调部门、区域利益,共同指导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全面迅速发展。


 2.以内容创新和人才培养为重点,着力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大力推动创意文化发展,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积极引导网络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切实推进新型书城、影城及主题公园建设。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为抓手,挖掘阐释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推进文化典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加强珍贵遗产资源保护,传承振兴民族民间文化。实施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文化创意新、数字技术精、管理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构建数字文化产业人才高地。鼓励社会、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同培养人才,加快培养、培训数字文化产业研发设计、经营管理人才。


3.以市场为主导,大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大力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对国内提供网络内容服务的企业应排除所有制、行业、地区、部门、规模等各种壁垒限制。积极引导扶持国内软件开发商、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等各类企业,使他们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4.研制数字文化产品内容评价体系,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并强化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研制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网络视频、动漫、游戏等内容采取分级管理。进一步研究升级网信办的监管系统,结合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与数字文化产品内容评价体系,与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监管对象扩展到所有网络数字文化产品,随时随机有效监管。完善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各类违法行为,鼓励引导企业重视自主创新。


5.加大数字文化交流,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创新话语表达,紧扣中国梦宣传阐释,讲好中国百姓、中国企业、中国品牌的故事,用鲜活的故事生动阐释中国发展道路的深刻内涵和独特优势,树立国家良好形象。统筹官方交流和民间交流,注重发挥企业、智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扩大我国在国际上的“朋友圈”。推动孔子学院、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国园林、中国武术等走出去,促进中外民众相亲、民心相通。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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