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95后美女买房,房子没买成,倒赔业主497万
2020年9月15日,范先生等发出了律师函,告知伍小姐收函3日内付清805万元尾款,不付的话,他们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及装修损失等。
2020年9月30日,伍小姐仍未付款,范先生等要求她搬离并归还房屋,并偿付房款总价20%的违约金,房屋装修损失180万元等。
2020年10月29日,伍小姐在上海某银行申请的745万元贷款额度审批成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范先生等不愿卖房,并将她告上法庭。
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房屋转让协议于2020年10月7日解除;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搬离房屋,如逾期将按照1000元/天追加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伍小姐要赔偿违约金300万、房屋整修费180万,支付案件受理费4.6万元。
2021年12月1日,双方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伍小姐承担案件受理费2.72万。
总结一下事情经过,大致就是95后美女伍小姐买了上海一套180平的写字楼,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违约金,尾款到账时间等。
最后因为伍小姐没能在约定2020年8月30日这个合同约定的时间里,给完全部放款,被卖家告上法庭。
两场官司下来,法院认定伍小姐违约,她不仅房子没买成,还他喵被法院判决要倒赔业主497万。
活该还是倒霉?网友们吵翻天了
这个事情上了微博热搜后,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秃米:不太懂,但确实不合乎人情。
@翔启来:于情不合理,于法没毛病,不可抗因素太多,投资需谨慎。
@3999:按合同办事,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现在三天两头出房地产政策,买家哪里来的自信可以让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贷款给你?那么大一笔买卖为什么不委托律师处理。
图源:微信公众图库
@水木锦衣:补充条款应当备注,A:双方约定如果买家贷不到款,退还定金首付款和佣金,不再履行合同自动解除;B:假如银行放款不及时导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买家免责。
@阿PAN:之前根本没考虑过放款慢会违约这个问题,我以为开发商没卷款烂尾就已经很幸运了。
@大陈小杨:我就遇到过,还好当初合同写了一切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卖家一点办法都没有。
@伍继军律师:上海法院的判决合法但不合情,在无证据证明卖方存在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应实现合同法鼓励交易的制度目的,从而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从法律的公平角度,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建议卖方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吴向东律师:本案发生的一种可能性是买家没有看合同,以为责任在银行不在自己。但那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了,银行有错,你可以找他背锅,但你对卖家的义务并不免除,所以要看购房合同是怎么写的,对我们有什么警示呢?那就是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血泪教训,买房一定要看合同
但她冤么?房产君觉得,不算冤枉。
虽然买家伍小姐认为,银行贷款审批延误是不可控因素,自己只是贷款延误,并不是未通过贷款,并不能因此判断自己违约。
但卖家没在约定的时间收到尾款是事实,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没法交付尾款就是违约,所以卖家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赔款。
法院的判决虽说合法不合情,但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是伍小姐自己签的,法院按合同判决也没问题,都是成年人了,就要为自己签的合同负责。
绘图:@广州房产一勺
房产君的一个朋友,之前买房也遇到过这种银行放款迟,导致买家违约的问题,但是他比较幸运的是,卖家他虽然是换房,但没有遇到合适的房子,也不急着要尾款,后面双方就协商处理了。
达成的共识是,卖家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等同于多让卖家免费住几个月,我朋友最后也就是损失几个月租金而已。
但要是换房卖家已经看好新的房子,等着这笔钱付尾款的话,就很难处理了,人家告你也得认。
所以说,买房就一定要认真看合同条款,然后,关于银行房贷尾款到账时间,千万别写进合同里,要加也要注明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不要把自己搞得很被动。
要是卖家急着要钱,一定要约定尾款到账时间,这种情况下,要么就别买,要么准备B方案,在银行不能及时放款的情况下,找朋友或者贷款公司做抵押贷款什么的过度一下,总比赔违约金好。
最后,要是大家对于广州买房还有什么想了解的,欢迎预约2月10日晚上8点的直播,我们到时候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