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才交楼一半,就收停车费?业主表示:我不理解....
最近,黄埔长岭居某小区贴出一纸通知,让业主不高兴了。
简单来说,还是老生详谈的停车收费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该小区张贴了一份停车位出租方案,告知业主,以后停车要收费了。
费用大概是2.5元/小时,12小时封顶7.5元,24小时封顶15元。
一天15元,停足30天,一共是450元/月。
另外,为了说明这个收费标准符合市场水平,物业还张贴了一张周边小区的收费参考。
面对其他地方,动辄上千的月租费用,其实吧,这个价格还算合理。
那为什么业主还不高兴呢?
我了解到,业主之所以不满,不是因为停车费多少的问题。
而是因为目前该小区还处于在售状态,只交楼了第一批,小区车位绰绰有余。
他们质疑,楼盘未完全交楼,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合法。
无独有偶,3月份,番禺的一个小区也出现类似事情。
业主同样对于楼盘未完全交楼,就收取停车费一事表达了不满。
所以,未完全交楼,到底能不能收停车费?
都知道,现在市面上的绝大部分楼盘卖的都是期房,交楼时间有先有后。
中间间隔短则一年,大社区可能还要隔个三五七年。
那么,像上面两个小区的情况,以后肯定还会继续出现的。
为了解答大家疑惑,我今天也咨询了律师,得到回复是:
没有明文规定物业在什么时候收取停车费,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收费。
物业收取停车费,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呢?
1)应向业主提出,制定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书面要求,启动住宅停车场收费协商议价程序。
告知书大概长这样👇
2)取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和交通管理部门批复的停车场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长这样👇
3)地下车库通过消防人防验收。
验收意见书长这样👇
这意味着,只要上述两个楼盘,都满足这3个条件,那收停车费没毛病。
如果说,有些小区在交楼前期,为业主提供免费停车服务,那也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问题,属于个案,不能以此要求自家小区参照执行。
但如果上述条件不能完全满足,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物业整改。
此外,近年关于停车费的纠纷,更多的还是涨价问题。
呐,在留言板随便一搜,都是满屏的投诉。
这个问题,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
物业想要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同样需要向业主提出涨价的通知,并且启动住宅停车场收费协商议价程序。
大概意思是,业主与物业,意见达成一致,才能涨价。
最后,你认为小区在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应该收停车费吗?如果你有类似问题,也欢迎评论区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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