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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七旬老人错过公交,竟做出这种事!法院判了:3年

青春宁波 2021-02-18


有位70多岁的老人因乘公交车错过了站点,要求司机靠边停车遭拒后,一时冲动竟上前到驾驶室拉档位和方向盘,还拔下车钥匙,迫使司机停车。近日,这位老人卢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9年11月4日,卢某从慈溪周巷三角站一银行办好业务出来,在周巷公交中心车站坐公交车回家。当时,车上连司机一共3个人。


公交车一路开到芦庵公路,在右转进入镇北路时,卢某准备在镇北路口站点下车,但司机已把车开过了站点。于是,他叫司机停一下车,司机说车已开过站了不能停,要等下一个站点才能停车。


卢某错过站点,不仅骂了司机几句,还走到驾驶位边上伸手拉档位杆,拔车钥匙,随后又走到下车位置,司机见状没有开车门,但报了警。


公交车司机说,当时他开的公交车已经驶过镇北路口的站牌,按规定是不能停车的,可当他说不能停车时,没想到这老人不仅开口骂人,还走过来拉他的方向盘、档位杆,把车钥匙也拔了下来,迫使他停车。


在事发现场的一位乘客说,当时他正在车上睡觉,忽然听见车上有人吵闹,醒来就看见一名70多岁的老人到司机边上拉了一下方向盘,然后就看见老人手里拿了车钥匙。

        

“因为公交车开过了站,离家越来越远了,我身体又不太好,走路要喘气的,当时又气又急,只是想让司机把车停下来,就做了这些事。”卢某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慈溪日报、NBTV新闻中心,美编:葛民露,责编:施寒潇,校审: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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