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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交学费的补充说明

2016-08-22 东职院学生处




因部分同学这两天来电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所以对新生缴交学费作补充说明



1、学费从收到录取通知书开始便可进行缴交。

2、因报到日是中秋节后一天,考虑到银行会连休,因此建议东莞生源学生在中秋节前银行工作日完成缴费,非东莞生源学生若有条件,尽量提前在东莞的银行完成缴费(持第3点两样东西可委托他人代缴),条件不允许可选择报到当天来学院财务处报到点缴费。

3、不管是去银行还是学院财务处报到点缴费都必须带两样东西:“东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及银行卡(银行卡不一定要是学生本人的,可以消费即可)。

4、在学院财务处报到点缴费的学生切记:不收现金,必须带一张有足够存款的银行卡或一张具有足够额度的信用卡,总之不收现金,否则无法完成缴费。

5、缴费完成后银行或学院财务处提供的财政票据必须保管好,这是缴费完成的唯一有效证明,需要报销或申请退费的唯一有效凭证,因遗失造成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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