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队自2024年5月20日起,启用6处电子警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X)闯红灯设备、卡口设备及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 | 张蓉 侯国庭
审核 | 唐燕群
主办 | 宣城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