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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13号线,两名年轻女子突然劈下“一字马”……处理结果来了!

来源:东方网、宣克炅、新闻坊、新浪微博、网友评论 等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有两名年轻女子在上海地铁13号线武宁路站内为搏眼球直接在站台做出劈叉动作


这则视频一经曝光
迅速引起了网友围观

这到底是在干啥?
在地铁站这样做合适吗?
她们又会面对怎样的处罚?

视频显示,两名年轻女子从地铁车厢内走出,随后在站台上同步做出劈叉动作。她们身后的站台信息显示,视频拍摄地是在上海地铁13号线武宁路站。
视频底部露出的部分水印信息显示,这则视频被发布在了某视频平台上。

看到视频后,有网友说,在地铁站内做这样的动作,容易造成乘客围观,且可能对地铁运营秩序造成影响。如果引发他人效仿,地铁岂不是成“秀场”了?

也有网友直言,像这样一劈叉就溜,快来快去,很难查处,明显是在打擦边球!
还有人表示,年轻人秀才艺并不是错,问题在于找错了地方——想秀才艺可以在家里、在剧场、在被允许的公共空间或是开阔的地方,而不应该在地铁站内这样做。



记者随后从警方处了解到:2020年9月1日17时20分许,李某某(女,23岁)、李某某(女,23岁)为博取网络关注,在明知乘坐上海市轨道交通须佩戴口罩的情况下,蓄意在轨交13号线武宁路站、隆德路站站台摘下口罩后(挂于耳侧)多次做出劈叉动作,并拍摄相关视频发布于网络。目前,两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轨交公安处以行政警告。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

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 拦截列车;

(二) 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 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

(四) 强行上下车;

(五) 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

(六) 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

(七) 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八) 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 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十) 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十一) 使用滑板、溜冰鞋;

(十二)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不查不知道
以“地铁”“一字马”为关键词在几个社交网站上进行搜索发现这并非是个案同样的行为曾发生在北京、成都等地有些在发布时还带上了交友等信息

就在今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通报称,有男子在地铁车厢铺草席,拍摄和直播躺卧、吃饭等视频,影响乘客安全出行。视频短时间内点击量升至700万,评论多达2万余条。警方依法对2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中一人还是95后。

为了在网上博眼球
不少人真是铆足了劲!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越法律红线和底线
对于这些博眼球行为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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