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琴被查 | 徐华被“双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余监管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温春琴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余监管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温春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江西省监委批准,目前正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纪委纪律审查和新余市监委监察调查。
温春琴简历
温春琴,女,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0月至2003年12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县支行、新余市分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工作;
2003年12月至2006年9月,历任新余银监分局筹备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
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新余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7月至2013年6月,萍乡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6月至2018年12月,新余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新余银保监分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新余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
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新余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新余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新余银保监分局一级调研员;
2022年3月退休。
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东乡区委批准,东乡区纪委区监委对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徐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受贿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东乡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东乡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东乡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徐华简历
徐华,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8月至2005年9月,东乡县珀玕乡小学教师、中学教师;
2005年9月至2008年3月,东乡县委党校教师;
2008年3月至2008年10月,东乡县黎圩镇科技副镇长;
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东乡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东乡县委人才办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东乡县委村建办主任;
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东乡县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东乡县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东乡区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21年7月至今,换届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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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廉洁江西、廉洁抚州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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