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宜春市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决定任命:
熊小妹为宜春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龚良明的宜春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玉英为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况柳根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抚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王丰同志任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吕艇同志任抚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包伟豪同志任抚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相生同志任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抚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肖泉明同志任抚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小磊同志任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抚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刘勇同志任抚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曾希国同志任抚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吴峰同志任抚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鹏同志任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游咏同志任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强同志任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建军同志任抚州市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宇平同志任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志华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勇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郑峥同志任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慧萍同志任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汪霞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长发同志任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伟军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舒翔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郑礼昌同志的抚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文卫同志的抚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维同志的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国华同志的抚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黄文如同志的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良福同志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喻华堂同志的抚州市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昱同志的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进芳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超同志的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
刘勇同志任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晓泉同志任抚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赖峰茂同志任抚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徐家保同志任抚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危娜同志任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往期推荐
内容来源:江西人大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