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全国表彰!向他们学习!
8月30日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30日作出决定,授予397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江西共有10名个人、6个集体获表彰
其中
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直属支队
副支队长黄永坚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
鳌溪检察室主任刘莹
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被授予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黄永坚,男,中共党员,1983年4月生,2002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直属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
黄永坚长期从事大案要案侦办工作,并参与多起重要专案办理。2014年加入“猎狐”专项行动以来,成功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数十亿元,助力江西公安“猎狐”专项行动连续八年位居全国前列,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和赞誉。
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1次,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猎狐行动”成绩突出个人、江西省“最美公务员”。
从事检察工作10余年来,刘莹在检察事业上敢闯敢拼,练就过硬本领、廉洁公正司法、彰显为民情怀,用大爱诠释司法温度。荣获“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江西好人”,以及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并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刘莹主动请缨,联合妇联和检察院同事们成立普法志愿者小分队,这便是“刘莹姐姐工作室”的前身。志愿小分队和县妇联工作人员一起走进被侵害的孩子和家庭,为孩子们开展法治宣讲、心理援助、司法救助并联系社会救助,帮助孩子们走出心理阴影,早日走进阳光,健康步入社会。
经过多方走访、分析、研判,她和志愿者小分队撰写了《乐安县近3年涉未成年人案件调研报告》,当地检察院和妇联在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后,了解到志愿小分队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年轻且热心的小姐姐们,于是提出成立一个“刘莹姐姐工作室”的想法。最终由乐安县委、县政府推动成立了“刘莹姐姐工作室”,拉起了一支3000余名志愿者的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驻守在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的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始建于1965年。建队57年来,大队辖区未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打造180多处红色革命旧址旧居、1万多件“红色国宝”零火情记录的传奇,被当地党委政府誉为“红都卫士”、驻地百姓赞为“新时代的红军传人”。
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建设标兵大队”“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等省部级以上荣誉50余项,连续27年获评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大队,170人次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
建队57年来,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人员冲锋在前、不怕牺牲,先后接处警11500余起,疏散解救被困群众5600余人,成功打赢“瑞金7·14”洪涝灾害、“鄱阳7·09”洪涝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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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记者胡榕 海报/胡倬铭)、江西公安、乐安发布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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