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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份!
为服务保障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贤县人民法院针对涉企执行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发出首份“执行和解建议书”,全力助推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创建!
据悉,申请执行人江西某环保公司、江西某实业公司、付某、胡某加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进贤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秉持公正、文明、善意、审慎的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协助通知书时一并送达了“执行和解建议书”。
几天后,被执行人收到建议书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会积极履行,但一次性付几百万元实在困难,企业生产将遭受致命打击,会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不久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所采取的查封、冻结措施,双方握手言和。
该院推行执行和解建议书,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执行措施,推进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进贤县法院将不断完善实施细则,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助力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创建,为进贤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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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进贤法院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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