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公安局10月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被立案侦查。
10月5日,祁县发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经查:王某贵(男,53岁,祁县古县镇下古县村人)故意隐瞒在太原市河西农贸市场的相关行程轨迹,并在下古县村家中为女儿举办婚礼。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祁县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广大民众应当认真履行个人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警方将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0月6日晚,祁县融媒发布通告:
关于加强静态管理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10月5日,我县古县镇下古县村群众王某贵核酸检测阳性以来,因其隐瞒行程且举办婚宴聚集性活动,已先后在其密切接触者中新发现16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防控形势极端严峻复杂。10月5日9时,县防控办发布通告,全县域进入静默状态。广大居民群众、社会各界、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大都能严格执行静态政策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全员核酸检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文明素养、大局意识。但不容忽视的是,全县域实施静态管理以来,也有部分人员对疫情风险漠然处之、我行我素,抱有侥幸心理,置疫情传播的巨大风险于不顾,随意驾车上街出行,结伴在公共场所逗留,把“不出小区、不出村居、不出家户”的要求置之脑后,形成了巨大的疫情传播风险。为有效防范风险,尽快斩断疫情传播链条,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现就加强静态期间社会面管控相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强化外出管理。静态期间,广大居民群众原则上居家管理,所有村(小区)原则上只进不出,由村委会、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无人管理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党员干部、退役军人等开展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的,持工作证明,向小区管理机构报备,“点对点”出行。其他因病、购物等需外出的,经所在村(小区物业及其他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错时错峰出行。外出须做好个人防护、严禁聚集。二、强化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我县近期将持续开展多轮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要按照村(社区)要求,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尽快将社会面风险筛干捞尽。三、强化行程申报。凡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省内两个市场旅居史人员、参加王某贵喜宴人员、与我县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重叠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四、强化公共场所管理。除保供超市(网点)、确需开启的民生场所外,所有经营性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开放,开放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再另行通知。养老院、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生产型企业、工地等落实封闭管理,除保供车辆外,所有人员、车辆禁止出入。五、强化道路管控。县公安局将从严落实城市道路管理,对私自外出的人员、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劝返。对屡教不改、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内容来源:祁县公安局、祁县融媒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