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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例,判了!

新法治报 2023-09-21

“被告全某才

赔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

共计人民币72810元

对本案无力赔偿的52144元差额部分

探索适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7月28日
经浮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浮梁县法院审结
全某才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

据悉
该案系江西省首例
“认购碳汇+劳务代偿”
生态修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年11月1日

全某才在乐平市涌山镇闵口村

“屋背山”山脚下焚烧纸钱

因遇大风

烧着的纸钱被吹至山上

引发“屋背山”山场失火
    

经鉴定

乐平市涌山镇闵口村“屋背山”山场过火面积

3.9136公顷(58.704亩)

失火行为导致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

共计人民币72810元

其中固碳价值损失10666元     

因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

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浮梁县检察院于2023年4月7日

将案件立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

涉案当事人全某才

自愿支付10666元固碳损失费

并通过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认购213.32吨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

同时,鉴于全某才家庭困难、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与法官共同探讨,在全某才已支付10666元固碳损失及10000元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决定就本案无力赔偿的52144元差额部分,探索适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最终,与全某才签订劳务代偿协议,明确由全某才通过参与防火宣传、育林巡山的工作来赔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并由乐平市涌山镇林业办公室进行日常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本案系违规用火导致的失火案件,全某才还将在江西省森林防火重点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全天参与森林防火巡查等环境公益劳务,身体力行维护森林资源,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内容来源:新法治报(文/图 江琪芳 江妃 吴丹 吴嘉琦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编辑: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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