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十堰武当路、人民路、公园路,这些人干的事被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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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秦楚君曝光了一批
在公共场所光膀子的不文明行为
网友纷纷留言谴责
今天继续曝光
▼▼
近年来,为使人车有序安全通行
我市在城区各主干道修建了
不少过街人行天桥
然而不少市民放着天桥不过
非要乱穿马路与车抢道
非常危险!
那么,就跟秦楚君一起看看
记者昨天拍回来的一些照片
人民路小学天桥,一男士毫无顾忌穿过马路。
人民公园,这两位大人不顾危险,推着婴儿车横穿马路。
人民公园,这位父亲带着孩子一起横穿马路。
多名市民在天桥下横穿马路。
一名行人在车流中穿行
两名男子一边说话一边过马路。
乱穿马路如此危险,行人为何不愿过天桥呢?
这些路人给出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有的人表示“已经习惯了”,也有人觉得“上下人行天桥不方便”,还有人认为,大家都这样走,那我也跟着一起。
然而,如此“任性”的乱穿马路,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也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下,如果不幸引发交通事故还会面临惩罚。更重要的是,这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形象减分。
多等几个红灯,多走几步过人行天桥,并不是“麻烦”,而是对自身安全的一种保障。
不要横穿马路,对自己负责,也为城市添光彩!
如果热心市民发现了上述类似不文明行为
也可以将相关文字图片发给秦楚君
一经采用,还有奖哦!
报料方式看下方▼
爆 料 有 奖
日前,秦楚君记者从市创文办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文指挥部发出的“双十行动”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文的热情,十堰日报社将开展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活动暂定三个月,奖励20元-500元不等。
此次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旨在激发广大市民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文明环境,提高创文氛围。活动不限制拍摄地点,社区、街道、医院、校园、交通、道路、景区、公司都可以成为取材范围。内容紧紧围绕市创文指挥部下发的“双十行动”进行,只要是有违公德、有碍观瞻的各种不文明行为,都可以拍摄曝光。
举报内容
1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
车辆乱停乱放、乱鸣笛、乱并线、乱抢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
3不文明如厕;不文明饲养宠物;不文明排队、大声喧哗、争吵谩骂。
4在非吸烟区域吸烟。
5随意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
6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公共设施破损、缺失;小区基础设施不全或污损、环境脏乱差、管理缺失;集贸市场公共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等。
7出租车、公交车驾驶人员吸烟、拒载、服务态度差,乘客行为不文明(拥挤、争抢座位、吸烟、乱扔垃圾、争吵谩骂、占用座椅,不依次上下车、不主动给需要者让座)等。
8户外公益广告脏乱差、错别字等。
9网吧接受未成年人上网。
10窗口行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
具体要求
举报拍摄人必须提供简短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和具体发现问题;拍摄者提供照片至少2张以上(最好是多角度的),视频3分钟以内。
报料方式
进入秦楚网、十堰晚报、十堰日报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创文直通车”菜单进入活动页面,然后按要求依次填写个人姓名手机号,并按要求上传图片和视频,最后点击提交。
奖励标准
市民拨打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举报不文明行为,根据举报情况,安排记者采访报道,线索一经采用,给予20元奖励;提供不文明行为文图、视频,一经采用,根据拍摄的难易程度、新闻价值大小,每条30元至50元奖励;每个月评出三名创文拍客达人,另外进行500元奖励。
对曝光后的相关问题,市创文办考评督导处、执纪问责出将依据《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督办整改、追责问责。
文明出行,不横穿马路
请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不要让这座城市的文明减了分
秦楚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文、图/秦楚网记者 张启国 吕世银 刘成臣
实习编辑/福酱 责编/元元 终审/郭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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