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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4家熟食店上了黑名单!快看有你去过的吗

秦楚网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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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熟食的十堰人注意了

近日

张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

今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公布了一批不合格产品!

 鸡爪、肥肠、馒头制品等 

 这些我们经常吃的食品都在列!

 快擦亮眼睛看看!


张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张湾区局近期组织抽检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糕点共8类食品9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批次,不合格4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6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1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62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调味品5批次、酒类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1、张湾区北京北路新农牛肉店销售的鸡爪(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7),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为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张湾区北京北路九头鸟熟食城销售的肥肠(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7),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为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3、张湾区北京路口口香熟食销售的鸡腿(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7),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为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4、张湾区枣香杂粮馒头店销售的红枣地瓜面馒头(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为0.4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张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在此次抽检中,不合格产品中被查出

亚硝酸盐、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这些都是不允许出现在食品当中

它们对人体的危害了解一下



亚硝酸盐的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

网络图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如果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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