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这12家单位被曝光!地址和负责人公布了!有的已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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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出击!
因为同一个原因,
十堰12家单位被曝光!
十堰晚报秦楚网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市人社局将2019年第一季度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2家单位向社会予以公示。
这12家用人单位
共计拖欠305名劳动者
工资和社会保险487.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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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凌恒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市全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十堰市金坤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丹江口市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丹江口市尛龙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灵珍菌业有限公司
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
十堰市禾康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市创时零部件有限公司
十堰润普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市兴能贸易有限公司
12家单位违法事实
1
十堰市凌恒工贸有限公司拖欠25人共计31.16万元工资,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已于2019年2月21日依法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至今未履行,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本来
2
十堰市全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5人共计8.68万元工资,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19年2月10日已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支付,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西路9A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发全
3
十堰市金坤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43名劳动者共计99.94万元工资,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9年1月23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十堰市东山苑37号楼1-10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孟晓军
4
丹江口市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0人工资106000元,丹江口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8年11月13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沿江路水都风情2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东
5
丹江口市尛龙工贸有限公司拖欠16名员工工资26.14万元,丹江口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9年1月22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丹江口市浪河镇集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文平
6
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拖欠108名工人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份工资110.6万元,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7年12月20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地址:郧阳区杨溪铺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久华
7
十堰灵珍菌业有限公司拖欠23名工人工资20.7万元,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6年11月3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4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夏梦、勾三建、吴建新、蔡勇
8
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拖欠49名工人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工资共计129.12万元,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8年8月6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至今未履行,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地址:郧阳区茶店镇蔡家岭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永成
9
十堰市禾康工贸有限公司拖欠员工郝永工资10834元,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8年12月29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新宇路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袁炳安
10
十堰市创时零部件有限公司拖欠10名员工工资社保共计316503.93元,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8年12月24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汽配城富桥区汽配超市105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槐
11
十堰润普工贸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起拖欠11名员工工资社保共109156.78元,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9年1月10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至今未履行,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白浪东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槐
12
十堰市兴能贸易有限公司拖欠4人工资70217元,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9年1月21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至今仍未履行,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河南路华贸家园小区对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伟
据悉,此次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2日开始,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用人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联系电话:0719—8653297。
上下滑动查看公示详情↓↓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2个单位向社会予以公示(见附件)。
用人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9-8653297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2日
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严惩!
扩散出去,让欠薪者无所遁逃!
秦楚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文/十堰晚报秦楚网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岳东海
责编/元元 终审/郭应均
恶意拖欠工资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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