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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包头市提高部分民生指标标准!涉及医疗保险、城乡低保……

2017-02-14 包头日报

包头市提高部分民生指标标准

涉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七项民生指标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我市将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低保、农村牧区低保、城镇“三无”供养人员、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孤儿供养、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七项民生指标标准。此次民生指标提高是我市涉及面最广、享受人数最多、财力投入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目前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19.3万人。


城镇低保保障标准

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目前我市城镇低保对象为1.3万人,7844户。 


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

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0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年504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144元。目前,我市农村牧区共有低保对象2.2万人,14056户。 


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城镇“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目前,我市共有“三无”人员551人,其中集中供养261人,分散供养290人。 


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

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农村牧区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80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800元。目前,我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3446人,其中集中供养707人,分散供养2739人。 


孤儿集中供养标准

孤儿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44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月145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孤儿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68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目前,我市共有孤儿供养对象389人,其中集中供养220人,分散供养169人。 


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00元,即由目前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目前,我市共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1313人。  


提高后的民生指标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文 | 包头日报记者 张群群

责任编辑 | 卉儿 星侃

转载注明:来源包头日报微信平台(Baotou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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