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最高200万元!包头这批人赶上了好政策!快看看你符合吗?
又到找工作的季节
现在在哪儿工作呀?
这可能是亲朋好友见面的第一个问题
唉…… 一 言 难 尽!
既然没有自己中意的工作
何不来一次说干就干的创业
担心资金不够?
担心自己实力不足?
NO!NO!
这些都不是问题
只要你的点子足够创新、只要你的想法足够超强
其他问题,交给我们的包头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创业、扩大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推进我市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出台扶持政策帮助更多人实现创业梦想,让更多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不久前,市政府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是不是说到了创业小主们的心坎儿上
先别激动,小编细细给你说
我们的目标
目标任务
2017年,通过加大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采取调整扶持政策、降低贷款门槛,拓宽担保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有力措施,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扶持创业1.1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促进我市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业理念深入人心,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显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跃跃欲试的感觉
这只是一部分,继续往下看哦
小编还没说到重点呢
具体政策措施
细致入微,方方面面
让创业者们不再观望
你的好点子也不会被埋葬
更完善的体系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
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整合资源,在落实《包头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包头实际制定出台《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为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更广的范围群体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原有基础上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六项服务基层项目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城乡所有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特别是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牧民工、二次创业者、拥有创新项目的来包创业者。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离岗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更低的贷款门槛
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
提高创业者创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不再统一要求,不再将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作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硬性条件。凡持有承包、租赁合同(协议)、合伙经营协议、创业项目计划书等能证明属于自主创业的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更高的贷款额度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为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5万元、8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可申请30万元;对于以大学生为主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于超出规定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其超出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或小微企业自行承担。
更长的期限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期限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3年。对经营状况良好、诚实守信、按时还款且仍有贷款意愿的借款人,经市人社就业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为创业者扩大规模二次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更宽的渠道
拓宽创业贷款反担保渠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供反担保:有稳定收入且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人员。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科员或初级职称人员由原来每人可担保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科级或中级职称人员每人可担保20至30万元,副处级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可担保40至50万元。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可自愿为贷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可担保10万元。除《包头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担保条件外,增加符合本地规定的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作担保。引入包钢、一机、北重、包铝等国有大型企业和经营稳定、效益良好的民营企业作担保。高校毕业生委托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作担保的,免交担保费,从财政部门向担保机构拨付的担保费、手续费中列支。符合本地规定可变现房产(包括第三方房产)、土地作抵押,抵押率为60%;高于贷款额度的有价证券、定期存单、保险存单作质押,质押率为90%。市级以上企业化经营的创业园孵化基地比照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担保模式,可为入驻的大学生提供集中统一担保。有一定抵押和质押能力的嘎查村可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担保。
探索新的办法
探索取消反担保具体办法
为给创业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开的原则,探索对被评定为市级以上的大学生创业明星、大众创业标兵、农牧民创业明星、优秀创业项目、品牌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与商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取消反担保。
更完善的补偿机制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对确因借款人死亡、判刑、失踪、大病及五年以上无法追回的贷款,且自身无法承担的代偿损失,根据内财经〔2009〕351号文件中关于自治区、盟市、旗县按6:2:2的比例分担风险损失补偿的规定,认真落实当地需承担的风险补偿资金,为创业担保贷款可持续推进提供保障。风险补偿基金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使用,并可暂用作担保基金。市人社就业和财政部门会同金融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代偿损失的追缴、清收和核销管理办法,代偿损失由政府和金融机构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担,确保担保基金和信贷资金的安全。
资金保障到位
加强资金保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投〔2016〕1740号)精神,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资金的地方财政负担部分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费、手续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或从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中安排解决。高校毕业生委托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作担保的反担保手续费,从财政部门向担保机构拨付的担保费、手续费中列支。建立健全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担保基金不足时要及时予以补充。
这么做才是我们的风格
好的政策就要有好的执行能力做保障
创业者们就放心大胆地干吧
有完善的政策和强有力的保障
为创业小帆保驾护航
工作好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
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局。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定期研究,细化方案,分解目标,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人社、财政、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就业部门和金融机构合作实施的工作格局。
服务到位
加强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创业贷款担保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包头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云服务”水平,打造“互联网+创业贷款”的全新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大厅,简化贷款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放款效率。加强担保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专业人员,在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增挂包头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的牌子。按照内政办发〔2012〕135号文件要求,各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要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中心,在创业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承担本地区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金融机构选派熟悉工作的人员到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挂职,负责协调解决创业贷款担保有关工作。
好生活就要到了
用自己的智慧播撒财富的种子
在这里,你的创业有强有力的支持!
看好你哦,每一位创业者
来源 | 包头市就业局官网、包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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