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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载人闯红灯被撞要求赔偿,交警霸气回应:法律在哪里?

注意!一上路就被扣光12分!只因这个动作……


“你骑车带人还闯红灯,还要叫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赔钱带去医院看!


法律在哪里?!


正义在哪里?!


公平在哪里?!”


上周五,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个福州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视频。视频中,交警蜀黍教育违章电动车女骑手的一番话,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点赞。


(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

事情经过如是:


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过马路时被一辆的士撞到,随后女骑手称电动车后座所载的成年女性被撞伤,要求的士司机带其去医院。


面对女骑手无理的要求,交警蜀黍做出霸气回应:


“你骑车带人还闯红灯,还要叫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赔钱带去医院看!法律在哪里?!正义在哪里?!公平在哪里?!”



接着电动车后座女士又提出过斑马线不用看红绿灯,交警蜀黍再一次答道:“人行道是以红绿灯信号为主,在没有红绿灯信号情况下,我会支持你们!有红绿灯就看红绿灯,明白了没有?”


视频一经发布,马上引来很多网友的支持和点赞。



普法时间


下面,带大家复习交通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第三十二条规定: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处以50元罚款。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处以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其车辆。


还有这些,您也要知道!


1、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逆向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2、电动车不得违法载人载物。


电动车仅限载1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电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3、驾驶电动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4、驾驶电动车不得闯红灯。


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5、不得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6、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时需谨记。如果驾驶人人身受到伤害,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如果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损失轻微,符合自行撤离现场的规定,应当在与事故其他当事人互留联系方式、车号等信息,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及时撤离现场,并与对方自行协商。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当然也为维护交通秩序的交警蜀黍点一个赞 (来源:福州公安、五四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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