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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拒绝涨停板扫货!一档最多浮动2%,有效报价全攻略在此!

王晓宇 上海证券报 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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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股票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投资者有钱就能任性吗?五个交易日后在涨停板上挂巨单就能瞬间扫货?

 

上述问题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不行!

 

科创板有效报价范围与主板不同,随意报价可能会让你的订单被视为无效单,被交易所拒绝哦!想了解原因,请阅读以下规则。

 

首次明确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今天,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针对科创板企业和投资者的特点,上交所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等交易机制。

 

在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的限价申报应符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那么,究竟什么是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细则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其中,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两款规定。

 

好复杂,有木有!看到如此复杂的细则,小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所以,有效申报报价范围到底是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这关系大着呢。

 

要知道,限价委托是目前A股投资者在下单交易时用得最多的一种委托方式。投资者在下单时自行输入委托价格的操作模式就叫限价委托。如果你习惯了限价委托,就必须了解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再白话一点,当投资者申报买入时,只要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则申报有效;当投资者申报卖出时,只要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则申报有效。

 

还是看不懂?还好小编手里有图有真相!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具体可分为以下5种情形:

 

1、即时揭示的买一价和卖一价均有申报的,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卖一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买一价的98%;

 

 

如上图所示情形下,投资者可以低于或等于10.21元的任何价格申报买入,也就是说,投资者在下买单时有报价上限,为10.21元,没有价格下限。

 

而卖出股票时需高于或等于9.80元的任何价格申报卖出,即卖单有报价下限,为9.8元,没有价格上限。

 

2、即时揭示的买一价有申报而卖一价无申报的,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一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买一价的98%;

 

 

如上图所示情形下,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20元(10.00*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9.80元(10.00*98%)。

 

3、即时揭示的买一价无申报而卖一价有申报的,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卖一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一价的98%;

 

 

如上图所示情形下,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21元(10.01*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9.81元(10.01*98%)。

 

4、即时揭示的买一价和卖一价均无申报的,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最新成交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的98%;

 

比如在买一价和卖一价均无申报的情况下,最新成交价为10.00元,那么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20元(10.00*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9.80元(10.00*98%)。

 

5、股票当日无成交的且买一价和卖一价均无申报的,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98%。

 

比如在当日无成交且买一价和卖一价均无申报的情况下,前收盘价为10.00元,那么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20元(10.00*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9.80元(10.00*98%)。

 

值得一提的是,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前端控制的方式实现,无效申报进入交易系统后将会被拒单。

  

大幅偏离市场价格的高价买单或低价卖单进入市场后,会与大量存量订单主动成交,造成市场流动性瞬间减少,因此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可以避免上述订单进入市场,有助于减少市场流动性的瞬间大量消耗,防止股价瞬间大幅波动。

 

上交所比照沪市主板的历史交易数据发现,仅0.49%的订单和0.64%的账户出现申报价格范围超出2%的情况。

 

因此,将价格申报范围设定为2%,预计只会影响极少量的订单和账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只限制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异常高价买单和异常低价卖单,对具有正常交易意图且合理投资逻辑的交易行为不产生影响。

 

券商经纪业务资深人士表示,对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申报行为进行限制有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设定有效报价范围还可以有效抑制瞬时“地天板”“天地板”等极端情况,市场波动将更加平缓,更有利于引导理性投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从实际操作来看,在能以市场价格买入的情形下,以大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入,不符合一般投资者的交易逻辑,而且不排除存在恶意拉抬股价的意图。卖出申报时情形也类似。”上述券商人士进一步分析道。

 

设置30%、60%

两档停牌机制

 

针对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细则对盘中出现以下三种异常波动情形做出临时停牌安排。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临时停牌的时间,细则规定,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由此可见,科创板的临时停牌机制将大幅区别于主板现行规则,不会“一停到底”,单个交易日内,科创板股票单向至多停牌2次共20分钟,双向至多停牌4次共40分钟。

 

业内人士认为,对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做出的安排,是统筹考量防控过度投机炒作与保障市场交易连续性的结果。

 

为尽量减少对市场交易连续性的影响,国际通行的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5分钟至15分钟,将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设置为10分钟,可以让市场参与者有更多的交易时间进行充分博弈,让市场连续定价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上交所统计显示,A股2009年至2013年新股上市首日且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中,盘中股价较开盘价涨幅超30%的占比不到10%,较开盘价涨幅超60%的占比不到5%。

 

因此,科创板将触发盘中临时停牌的股价波动阈值设置为30%和60%,能够将停牌股票数量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区间。

 

可自主设计

市价申报的“底线”价格

 

嫌有效报价范围的规则太复杂,不会用?不要紧,这里还有一种规则更简单,成交更快捷的下单方式——市价申报保护限价。

 

细则指出,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市价申报,申报内容可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买入保护限价)或者最低卖价(卖出保护限价)。

 

在市价申报模式下,委托单报到交易所时是没有委托价格,进入交易所后,按照实时的五档行情成交。

 

然而,在行情变化过快的背景下,买入价格投资者很难把控。采用市价申报保护限价方式下单,可使投资者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转限价的价格不会高于保护限价,而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转限价的价格也不会低于保护限价。

 

举个例子:

 

假设某科创板公司的当前股价为10元,投资者下单的瞬间实时五档行情在10元至10.5元之间,客户认为此区间的价格合适,决定按照五档行情成交,于是采用市价委托方式下单。

 

然而,由于市场太过火爆,有多名投资者抢先成交了,等到这名客户的单子到达交易所主机时,五档行情价格可能已变成了15元、17元、18元、19元、20元,按此五档行情成交的建仓成本与客户的预期偏离较大。

 

这种现象在主板上不会出现,因为主板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日最高振幅仅20%。

 

然而,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之后的涨跌幅比例为20%,日振幅高达40%。投资者的交易风险显著高于主板。

 

“如果行情变化很快,最终成交价格就会与客户预期存在较大差异。”某沪上券商运营部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投资者使用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就可以帮助投资者在快速买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成本。

 

回到上述例子。客户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的方式下单,同时在下单时将保护价格设置为10.5元,当实时股价超过10.5元时,订单失效。


编辑:浦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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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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