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创业失败不用再“赌命”了!中国个人破产制度将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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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即使失败、债台高筑,也不用再“赌命”。
一项即将破茧而出的破产制度,会让创业者有尊严地失败,暂时退出市场。如果他足够强大,或许可以东山再起。
近日有消息传出,个人破产制度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对此,中国破产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向记者表示,搞试点是中国改革常用做法。
“半部”破产法就要“补全”了
常会听到有人说,某某破产了。其实这个破产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因为我国内地目前只建立了企业破产制度,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所以不可能存在“某个人破产”的说法。
“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我们只有‘半部破产法’。”李曙光向记者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委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这样就把破产法“补全”了。
简而言之,个人破产制度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个人资不抵债;二是法定程序申请破产清算核销债务;三是裁定破产后的一定时期内,破产人只能进行基本生活保障,对消费和商业行为进行限制,不能进行高消费。
对于个人破产制度
专家怎么看?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孟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国破产制度相对滞后,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的排名明显低于总体排名,成为营商环境中的短板。《改革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具体举措,以及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等重大改革任务,将对完善营商环境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
《改革方案》提出要构建和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意义重大。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将是对我国破产法体系的重要补充。通过建立健全自然人破产制度,能够给予债务人重新开始的机会,清理市场信用垃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重组业务负责人池伟宏:
个人破产制度的主要目的并非仅仅出于对债务人的创业激励或者人道主义救济。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还将帮助金融机构基于破产预期而规范审慎放贷,从而减轻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2018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的《拯救企业家,拯救企业:关于对待中小企业破产的建议》强调豁免自然人和中小企业债务的重要性。个人破产制度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激励企业家创业创新至关重要。
下一步怎么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表示,《企业破产法》的修订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也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在社会上获得积极反响。
他表示,考虑到我国立法程序的要求和过去立法的实际进展情况,应当借此次修订《企业破产法》的机会,直接扩大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在现破产法体系中涵盖自然人破产制度,将企业破产与自然人破产均纳入破产法修订的内容。
这样可以避免因单独制定自然人破产法要等待纳入立法规划,单独组建立法班子等程序性工作而延误时间,导致法律的出台长期滞后,难以适应社会法律关系调整的迫切需要。
考虑到企业破产法需要及时完成修订出台,可以将企业破产制度与个人破产制度分编一并制定、分时出台,并形成统一的破产法典。
编辑: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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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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