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操作有点肉疼!85后夫妇内幕交易亏损近4万元,还被罚了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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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找券商做资本运作的财务顾问耶。”
“我们罗老板疯了,疯狂找项目,着急并购的不行了。”
“他想着四月底要把并购两家广告公司这事搞定呢”……
这一条条微信聊天消息,让一对85后夫妇遭了罪。
昨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内幕交易处罚决定。引力传媒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张剑锐将公司即将收购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视通)的内幕消息透露给丈夫杜兴前,杜兴前在收购期间利用内幕消息购买引力传媒股票不仅亏损了3.74万元,85后夫妇俩还被罚款30万。
微信泄露内幕消息
内幕消息是怎么形成的呢?妻子又是怎样向丈夫泄露并购的内幕消息的?
据北京证监局披露,张剑锐作为引力传媒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从2016年下半年起,参与了引力传媒与珠海视通的收购谈判,并负责尽职调查、财务分析、会议记录等工作。
2017年3月9日,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禚某军、张剑锐与珠海视通负责人进行商谈,研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张剑锐就商谈情况制作了会议记录。之后,禚某军与珠海视通股东胡某慰、李某就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且2017年3月23日,张剑锐加入禚某军建立的“视通尽调”微信群。2017年4月起,引力传媒与珠海视通就并购重组事项正式开展谈判。
2017年5月8日,引力传媒与胡某慰、李某签署《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投资框架协议》。5月23日,引力传媒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7月8日,引力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胡某慰和李某持有的珠海视通100%股权。
北京证监局表示,引力传媒购买珠海视通100%股权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依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5月10日。
也就是说,张剑锐自2017年3月9日起就知道引力传媒即将收购珠海视通的内幕信息。而她是在2017年4月1日通过微信告诉丈夫杜兴前的,4月下旬,张剑锐还将珠海视通的合同资料、预收明细等电子数据通过QQ发送给杜兴前。
上述这些就构成了内幕消息的传递。
亏了还被罚款
内幕消息也未必“靠谱”,这对85后夫妇在这波操作中就亏损了3.74万元。
据北京证监局披露,2017年3月23日,珠海视通同意引力传媒对珠海视通开展尽职调查,妻子张剑锐加入禚某军建立的“视通尽调”微信群。就在当日,丈夫杜兴前用张剑锐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引力传媒”1000股,并在此后多个交易日连续买入该股票。在2017年3月23日至4月17日期间,总共买入“引力传媒”1.8万股,买入金额约34.74万元。而在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引力传媒股价跌幅约为24.92%。杜兴前在2017年4月19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全部卖出,亏损了约3.74万元。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剑锐向杜兴前泄露了内幕信息。杜兴前从张剑锐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其利用“张剑锐”账户交易“引力传媒”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相吻合。最终决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张剑锐和杜兴前两人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编辑: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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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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