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千亿扶贫投资基金 用在哪儿?怎么用?
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期,过程中出现的巨大资金缺口,将影响下一步扶贫工作的发展。为此,我国首支中央企业扶贫地区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未来,投资基金如何做到平衡多种因素,实现市场属性和公益属性两者兼顾?这将成为决定基金持续运行的关键。
随着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期,产业扶贫已经成为创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方式的主方向。在我国680个贫困片区县和152个片区外重点贫困县中,巨大的资金缺口,已难以支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着眼于产业扶贫的痛点和难点,2016年10月,经过近一年的紧张筹备,我国首支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下称投资基金)正式批准设立,旨在通过市场化运作和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
眼下,依托于投资基金这一平台,中央企业精准扶贫进入了聚合发力的全新阶段。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投资基金“造血”功能,俨然成为中央企业被赋予的一项全新使命。
应运而生
我国农村种养产业或服务业具有生态、独特、稀缺和优品高质等特点,潜藏着优渥的市场前景。不过,由于贫困地区存在投资环境差、回报率低等现实问题,社会资本进入意愿往往不强。
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发展特色产业脱贫”的精准扶贫方略。强调“引导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分别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源于此项政策的颁布,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201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发了《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亍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由国资委牵头,财政部参与,“引导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
相关部门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第一时间组建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筹备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基金设立工作。
事实上,在投资基金组建之前,中央企业实施精准扶贫政策过程中,已经不同程度上涉足产业基金领域。如2014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称国投)与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共同发起出资28亿元设立的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共同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此外,国家电网、国电集团等多家央企以专项基金的形式,参与定点扶贫县的产业项目开发中。
然而,多头分散的央企产业扶贫基金必定规模有限。为进一步发挥扶贫效益,投资基金首期出资已经有国投公司、国家电网等51家中央企业踊跃参与,首期募集资金为122.03亿元。为统一品牌,投资基金与未来逐步整合全口径中央企业的市场化扶贫基金或资金,与中央企业的公益性基金组成基金联盟,基金联盟规模逐步达到500-1000亿元,最大限度地帮扶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兼顾市场与公益
一方面,既然是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这就决定了该支基金的市场属性。另一方面,投资基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开发,这就决定了其独特的公益属性。如何平衡多种因素,实现两者兼顾,成为决定基金持续运行的关键。
“投资基金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公益性,但本质上是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基金运营规律,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投资决策体制,基金投资战略委员会要发挥好前瞻性、政策性指导和咨询性建议作用,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管理团队专业化运作,有效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基金良性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10月17日,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徐福顺,在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揭牌暨首批投放项目签约仪式上表示。
作为规范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前提,投资基金筹备领导小组必须为这支投资基金寻找一家市场化的运作主体。经过多方考量,最终委托国投旗下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投创益)负责具体运营管理。此前,国投创益一直担任着28亿元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运营工作。
在国投董事长王会生看来,目前,国投共发起设立了43支股权基金,基金规模超过1200亿元。承接了国家的科技重大成果专项转化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专项母基金等多支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正因如此,使得国投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基础做好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在基金委托主体确定后,接下来的“建章立制”则是这支基金兼顾政策目标和市场原则的具体体现。
首先,从基金投向来看,基金上要投资于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适当投资养老、医疗、健康等民生产业。在投资项目的选择方面,要求优先考虑吸纳就业人数多、带动力强、脱贫效果好的项目;在区域选择方面,则重点支持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省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
其次,就具体运作模式而言,投资基金存续期15年,项目投资期5-7年。基金公司投资及投资形成的股权参照合伙制企业进行管理,可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设立子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
此外,作为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基金,要求其必须具备灵活、有效的退出机制。对此,投资基金明确,原则上通过到期清算退出,优先偿还出资人本金,收益按章程规定分配。基金投资项目通过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并购重组、首发上市等市场通行方式退出,还可采用目前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采取的协议转让方式直接转让给原股东。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的本金和收益继续用于滚动发展。
由此不难看出,央企首支扶贫投资基金已经初具雏形。从蓝图描绘到项目实施,其间每一步对于投资基金“造血”功能的发挥都至关重要。
好事办好,好事快办
“长期以来,央企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定点扶贫方面,每家央企都有任务。2014年,央企参与定点帮扶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解决水电路方面的突出问题。这次,51家央企设立了投资基金,今后规模将达到1000亿左右,这个数字确实不少。”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如此评价。
不过,在对基金给予充分肯定之外,其寄予投资基金的三点建议更为值得关注。其一,投资基金如何签约“好项目”,趁热打铁实现“好事办好,好事快办”。其二,聚焦扶贫攻坚,通过体制机制做法创新,带动现有人口贫困脱贫,这是根本目标。其三,加强机制管理,确保基金规范、有效运作。
三点建议,殊途同归。细细揣摩,其要义依然是寄望于投资基金能够成功实现精准扶贫。从产业扶贫基金使用现状来看,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投放缺乏引导、资金流向有失偏颇等问题,依然不可小觑。
扣题“精准”二字,央企投资基金在首批投放项目的选择上极为谨慎。目前,央企扶贫基金公司与河北、河南、江西、贵州、云南、青海等及中国电建有关地方、企业签约。其中,以河南省这一农业人口大省,贫困人口大省为例,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在与央企扶贫基金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将成立央企扶贫基金河南开发子基金。子基金拟采用有限合伙制,总规模暂定为205亿元,由央企扶贫基金与河南方面按照4∶1的比例出资设立。
以扶贫为导向,精准定位,按需配置,多方共赢。央企投资扶贫基金沿着机制创新的方向,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未来,通过搭建基金平台为贫困地区注入持续性“造血”动力,更多落地举措值得期待。
内容来源:国资报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