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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 | 张政:十年磨剑,砥砺前行

上海律协 上海律协
2024-08-25

来源:上海律协

作者:张政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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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员,虹口区青年律师联谊会秘书长。

所获荣誉:第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第四届虹口区优秀青年律师。





得知自己获评了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一时感触颇多。心中既有对恩师、兄长的感激,也有对自己执业十年的反省,更有对未来道路的思考。值此契机,将所思所感录成文字,以为鞭策,以为勉励。


一、先有专业,再谈成才


前年时候,我在自家院里种了一株橘子树苗。到今日,大概长到半人多高,一颗橘子也未结过,但我并不着急。因为我知道,这在植物界很正常。很多果树的幼苗扎到土里后,前几年都不会结果。在这个阶段,它的主要任务不是结果,而是扎根。待到根茎生长的够深、够稳了,开花结果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平心而论,并非每种植物都愿意忍耐这样漫长的生长路径。所以我们看到,风和日丽的时候,大地上郁郁葱葱,花花草草各自美丽,有些杂草甚至“嗖”一下窜的比小树更高。但严冬过后,能够存活下来、有机会迎接下一次风和日丽的,却只剩那些根茎足够强健的植物。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上,植物界和律师界的道理似乎是相通的。青年律师渴望成长,就应当分清先后主次、轻重缓急,先有专业,再谈成才。对于我辈乃至更加年轻的青年律师而言,专业技能不再是一个加分的可选项,它是我们立足的根本,是我们的求生之路。就算这条路不好走,就算途中错过了一些短期利益、一些赚快钱的机会,也不代表这条路的方向错了——它只说明我们走的还不够远,离开花结果还有一段距离,需要继续埋头前行。

按我观察,那些形成了自身专业特色的青年律师,往往是最早走出生存困境、形成稳定业务的律师,因为会有越来越多的客户与同行了解他们、信赖他们、共同合作。

絮叨至此,突然又想起了一首诗——贾岛的《剑客》:“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提升专业技能有点像磨剑,需要时间累积。只有当我们将手中剑刃砥磨的足够锋利,我们才有拓展业务的底气,才有建功立业的资本。到那时,我们才能自信的问一声:谁有不平事?


二、我可以慢,但不能停


应当说,这一代青年律师是幸运的,因为我们身处一个信息爆炸、网络发达、付费知识如此普及的时代。掏出手机、翻开笔记本电脑,我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感兴趣的视频课程、专业文章,或是完成一次类案检索。如果想了解的内容印在书中也没问题,今天网上下单,明天书已在桌前。这些都是青年律师快速成长、甚至摇身一变成为某某领域“半个专家”的捷径。

但这,也只是一个方面。

以我为例,有时感觉自己的欠缺,倒不仅是专业知识的匮乏,更在于工作态度的认真程度、工作习惯的健康程度、思考方式的积极程度。这些都会对我所呈现出来的办案结果产生影响,但又都不是某一本书、一节视频课程能够教会的。

七年以前,我与一位前辈律师合办一起诉讼案件,案情重大,裁判结果可能直接决定原、被告两家企业的谁死谁生。很遗憾,一审判决我方败诉。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无比低落,愧于辜负了当事人的信任,既不好意思告知他结果,又没有信心通过上诉争取到改判。当时的我,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主动把律师费退还客户,以后与他再不来往了。

当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共同办案的前辈律师后,他不留情面的指出了我的幼稚。他说,现在把律师费退回去,看上去是在为客户减少损失,其实是在客户最无助的时候抛弃了他。如果这样,我们不仅输了案件,更输了人格。

简短几句话,如同几巴掌甩在我脸上,疼的干脆,烫的火辣,但也打醒了我。我突然意识到,败诉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始,现在正是当事人最需要律师挺身而出的关键时刻。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突然发现,自己遇到败诉的时候,能够用一种更加成熟的心态和方式去应对了。久而久之,我形成了自己的工作习惯:如果代理案件的结果理想,那么将判决书直接寄给客户,或是微信发去扫描件就好。如果案件结果失利,那我一定会带着案卷去当面拜访当事人,分析案情、讨论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就算此时的当事人有情绪、有质疑、甚至对着律师冷嘲热讽,我也不会回避,因为我知道,现在是他最需要我的时候,负责任的律师不会在这个时候当逃兵。这种思考方式的转变,看似发生在一瞬间,但它其实也需要时间,需要在一次次失败和痛苦中反思,需要在与那些比我们更加历练、更加优秀的人共事的过程中,去慢慢的领悟。

所以,青年律师的成长,如同经历一场漫长的长跑,可以慢,但不要停。坏消息是,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好消息是,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最重要的,还是不断前进的毅力和勇气。


三、与其成才,不如成材


照照镜子,仔细瞅瞅这个虽然还算青年但已经明显发福的自己,从头到脚也找不出几缕才气。权当自己是“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酸”的狐狸吧!但我还是要嘴硬一句:与其成才,不如成材。

因为社会真正需要的,是栋梁,带木字偏旁的那种。

有些律师朋友经常自嘲,说咱们律师是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法国的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却说,律师是天生的贵族。只不过,这里所说的贵族,可不是说律师每年有多少创收、积累了多少财富,更不是说律师有什么高人一等的特权和优越感,它的含义,是自律克己、奉献担当的贵族精神。这种精神在托克维尔去世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在社会主义中国同样适用,而它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律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社会责任体现在方方面面,首先还是做好本职工作,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朋友会问,讲大道理也算社会责任?我觉得算啊。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公平正义在个案中得到体现,让这个社会多一个当事人相信法律、敬畏法律,那么法治环境就会随之改善。何况利益当前,有些道理非知之艰,行之惟艰。

本职工作以外,咱们律师同样大有可为。大到参政议政、公益诉讼,小到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只要有心,都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途径。拿我举例,过去几年里,我既当过市司法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的成员,也当过大白、小蓝乃至缺少防护服时裹着塑料雨衣上阵的一线志愿者;既给国务院司法部的微信号写过稿,也给社区里遇到法律困扰的老阿姨支过招。我们将普法知识送进了园区、送进了社区、送进了高校,甚至送进了监狱,去为提篮桥监狱的武警战士提供法律咨询,去帮助那些我们所不认识的人。2020年8月,央视《法律讲堂》栏目组到上海选拔主讲人,我也积极报名参与。因为我觉得,在法律领域,真正缺少关心、需要帮助的,倒不是配备了豪华法务天团的大公司、大明星、成功人士,而是那些不怎么熟悉法律,也没有和司法机关打过交道的普通老百姓,是我们社区街道里的张大爷、李大妈、王叔叔、刘奶奶。我不认识他们,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会刷手机、看电视。所以当时我就想,如果有机会通过电视节目给他们讲一些普法小故事,让他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也许就能让他们的生活中少一点麻烦、多一份安全感。这是我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也是成材的方式。

总而言之,“成才与成材的关系”可能算不上什么热搜话题,但它其实蛮有意义,值得我们青年律师思考。当我们热议如何拓展案源、提高创收的时候,当我们聚焦专业能力、业务水平提升的时候,当我们朝着优秀律师的目标努力的时候,我们也不应忘记,作为一根或粗或细的栋梁,自己肩上的那份责任与使命。若是做到这一点,不论你我是否有才,都可以骄傲的说:我不是经济动物,我是法律人,是联系国家法律和现实社会的桥梁,是当事人个人诉求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对接点,是国家法律的宣谕者和实践者,是一名合格的中国青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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