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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还不够,再来一部“国家统一法”? | 台湾

2016-10-16 燕新台 大公网


蔡英文曾在给民进党党员的公开信中提及“力抗大陆压力”。她在“双十演讲”中表示要“维持两岸现状”,并再次提到“不会屈服于压力”。


蔡政府以不承认“九二共识”的伪善意,试图与北京讨价还价,破坏两岸和平发展的现状,致使台海上空风雨变化,和平恐面临挑战。两岸形势由松变紧,由热骤冷。


在两岸关系出现新形势下,据台媒报道,有全国人大代表提案建议可在《反分裂国家法》下修订细则,或是不仅止于《反分裂国家法》的防“独”,还要另立一部促统的“国家统一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义虎日前接受台媒访问指,尽管大陆的“手”还伸不到岛内,但看到近来的一些两岸变化,让大陆决定要塑造并且强化对台的“有形之手”,透过调动各种资源,更加锁定朝着最终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向迈进。


李义虎说,原本大陆觉得解决两岸问题时间会很长,自身也忙着现代化建设,但看到台湾当前的情势,大陆塑造的这只手将更加强化,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思想、对外等方面,一旦塑造完成,将让蔡政府感受到极大威慑力。


对於“国家统一法”,李义虎说,《反分裂国家法》是针对当时的陈水扁政府,现在形势不同,需求也不一样,希望在法律层面上,对台湾做出进一步的约束。此外,也有人大代表提议,在目前仅有1000字的《反分裂国家法》下,拟定实施细则,包括“台独”分子如何定罪、如何量刑。


2005年3月通过的《反国家分裂法》仅适用于台湾地区。该法律主要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但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


李义虎认为,可把《刑法》那套搬过来。《刑法》或《国安法》是适用包括新疆、西藏的全中国,而《反分裂国家法》就是针对台湾。


《反分裂国家法》中提及启动“非和平手段”的三条件为:造成“台独”事实、发生“台独”事变、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他认为,这样的描述稍微抽象,若订定实施细则,也可让法律更为具体。


近日主管对台具体工作的张志军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不可动摇的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台独”势力及其活动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只会给两岸同胞带来深重祸害。


张志军在文中引述习近平指,对任何人、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进行的分裂国家活动,13亿多中国人民、整个中华民族都决不会答应!”“绝不让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


谈及统一,张志军在文中亦引述说,“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实现国家统一。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习近平总书记还首次提出“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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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马赛克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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