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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誓”闹剧已多余 “释法”最终必把关 | 香港

2016-10-25 大公网 大公网


梁君彥(大公网记者黃洋港/摄)


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宣誓风波仍未平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会否改变容许二人再宣誓的决定成为热议焦点。梁君彦这位新任立法会主席,“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惜这“火”不是烧除立法园地上的有害“毒草”,而是差一点便“烧到埋身”,令自己很不好过。明天的立会全体大会,作为会议主席的梁君彦,给还是不给梁颂恒、游蕙祯二人重誓?全城目光都在紧盯这一个决定。

  
梁颂恒与游蕙祯(资料图)


事实是,梁君彦明日如果继续错判形势,错误诠释和运用主席权力,不去调动议程而给梁、游二人重誓机会,那么,唯一的结果,只会是上演一场无效的、虚伪的、多余的“假誓”闹剧,梁、游二人最终必然会失去议员资格,梁君彦本人也将会赔上诚信与承担而为人所不齿与取笑。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人包括梁君彦以至梁、游二人自己都应该看到一个已经越来越清楚和不可逆转的事实,那就是:梁颂恒和游蕙祯已经决不可能成为特区立法会议员,一百个不可能、一千个不可以。

  

就算明天梁君彦坚持“糊涂”,给予二人重誓,梁、游二人也只能是个“短命议员”而已;一旦高院就特首梁振英入禀的司法复核作出裁决,裁定两人因违反基本法而失去议员资格,那就算两人已经宣誓就任,议员身份也会被依法褫夺。如果高院未有作出“违反”的裁决,特首一定会上诉到终审法院,寻求最终裁决。

 

事态至此,将会出现两个可能性,一是终院明确作出梁游宣誓不符基本法、已失去就任资格的裁决;二是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凡涉及中央权力或香港与中央关系的案件,特区终院在作出终极裁决前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有关法律条文作出解释,而一旦“释法”,特区法院必须以此为准。

  

因此,从司法和法治角度而言,特首梁振英已经入禀,梁、游二人的宣誓就任问题已经不再仅仅是立法会层面的事,也不再是主席梁君彦一个人可以“说了算”;事件必须经由司法部门作出裁决,而不论是特区高院、终院以至人大“释法”,梁、游二人宣誓言行违反基本法、不符议员资格,必将、也只能是唯一的结果。

  


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梁颂恒和游蕙祯二人,应该趁早死了这条心,特区立法会议员这个“尊贵”的位置不是你们所能担任的。这不是排挤打压,而是你们咎由自取,“支那”“Fxcking中国”、“HONG KONG IS NOT CHINA”这些话你们说得过了头、太过分了,事后还嬉皮笑脸的拒不认错道歉,这就清楚显示了你们无论是政治质素或是个人道德修养,都是远远配不上议员这个称号的。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你们还是早早回家去多读一点书,多认识一下“支那”这个词所代表的历史血泪和今昔相比的巨大变化吧。近日电视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大阪警察在冲绳执行任务时称岛上居民为“支那人”,冲绳知事及民众强烈抗议,日本政府内务相菅义伟和大阪警察厅长公开道歉,两名警察被处分。两名日警要是知道梁、游二人以“支那”称呼自己的国家还要当议员,真是要羡慕死了。


立法会明日开会,主席梁君彦的做法只能有一个,就是坚决不给机会梁、游二人重誓,直到特区法院作出裁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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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马赛克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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