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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三中全会,比以往来得更早了一些?

2018-02-24 马浩亮 大公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许多人的第一印象大概是:这么早?


的确,若直接进行比较,以往三中全会都在下半年召开,特别是从1992年十四大以来,历届三中全会都在第四季度的10月或11月举行。而这次居然在2月份就召开三中全会。


实则不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加开了一次全会,即在1月中旬召开了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而以往历届在两会前夕召开、用来讨论国家换届人事问题的二中全会,在本届就顺延变为了十九届三中全会。


故此,如果要进行类比,十九届三中全会应当与往届的二中全会对比。近20年来历届二中全会的召开时间是:


十五届二中全会:1998年2月25日至26日;


十六届二中全会:2003年2月24日至26日;


十七届二中全会:2008年2月25日至27日;


十八届二中全会: 2013年2月26日至28日。


因此,十九届三中全会在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会期与时长都算是“中规中矩”的,谈不上早。


而十九届三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其实今天的政治局会议已经披露了:


(一)将讨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稿。


注意!这里说的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而不单单是国务院机构改革。五年之前十八届二中全会讨论的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可见,今年这一波改革力度更大、范围更广,是统筹党和国家机构的“全面深化改革”。


(二)讨论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前都公布了本地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并已经经过全国人大确认,资格全部有效。新一届国家机构的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监委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都已经包含在两千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中。


换言之,也可以理解为,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中央领导人,必将在新一届国家机构中占有一席之地。全国政协的领导,则在政协委员中产生。


另外,今年两会将首次组建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成为一个新的国家机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平行。其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而副主任、委员则由国监委主任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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