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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知乎热词 | 江歌、南京大屠杀、国家宝藏、余光中、咏宁坠亡

2017-12-17 每周必看的榜单 知乎日报


知乎最热讨论

(12.11 - 12.16)


1


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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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开庭,现场情况怎么样,事情进展如何?


知友:某非洲酋长(12000+ 赞同)


江歌案庭审第一天实录


事先声明:全文致力于记载客观陈述,所写内容可能因为我的日语理解与实际情况有若干偏差,对于当事人我不进行任何价值判断。


一大早被女票和同学拖去法院听江歌案,9 点到 9 点 30 分现场发整理券,8 点 50 我们到达裁判所(法院)门口时,已近陆陆续续有媒体等在门口了,然后去排队领号,轮到我们已经是 140 号了,总共领号的大概有 300 多个人,然而因为是只有 30 多个旁听席的小法庭,所以抽选倍率是 10 倍,感谢我无比欧皇的女票拯救了我的非酋属性,抽中一张,我得以入场。



9 点 50 分入场,法院安保十分严格,一切的电子设备都不可以带入进场,只准带笔和纸,10 点庭审开始。


庭上有三位法官,法官周围坐了 5、6 个陪审员(日本的一般市民),庭下坐着一位书记官,一位中文翻译,陈世峰在两位法警的押送下入场(手带手铐),陈世峰神情严肃,身穿蓝色上衣和黑白条纹的裤子,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全员起立互相鞠躬,翻译宣誓之后,法官确认陈世峰的身份,检查官宣读起诉书,起诉书的罪状有两条:


1.陈世峰对于刘鑫的恐吓罪(检方:陈世峰向刘鑫于 11 月 2 日下午 4 点到 5 点发送恐吓信息,以不雅照威胁刘鑫复合);


2. 陈世峰对于江歌的故意杀人罪(检方:陈世峰事先准备刀具,怀有明确的杀意,导致江歌失血过多死亡)。


然后就是 TVB 律法剧里常有的那句: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的每一句发言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陈世峰上台,法官质问他是否承认以上犯罪事实。


陈世峰用中文发言:


关于恐吓罪,我完全承认,关于杀人罪,我有两点需要澄清,第一,刀不是我准备的,是江歌的,第二,江歌的死亡是在我们夺刀的过程中直接导致的,但是,江歌倒地之后,我是怀着明确的杀意进行补刀的。


陈世峰律师发言:


关于第一条恐吓罪,我们完全承认,但关于第二条杀人罪,我们首先否认计划性杀人,陈世峰去找江歌的原因是他和刘鑫的恋爱咨询(恋愛相談),关于检方所说的江歌死因的因果关系,我们存有一些疑问,重点在于:刀是谁准备的。我们认为,应该按照杀人未遂罪起诉。


陈世峰回席。


检方冒头陈述,重复上述的两项罪名,简单介绍了事件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被告陈世峰,25 岁,大东文化学院研究生;刘鑫,24 岁,同大东文化学院学生,之前与陈世峰同居;被害人江歌,案发时 24 岁,法政大学研究生,案发时与刘鑫同居。


检方主张:


11 月 2 日下午 4 点到 5 点,陈世峰尾随江歌和刘鑫上了同一辆电车,陈世峰在电车上发送了恐吓信息,事后陈世峰归宅,在晚上 9 点外出,晚上 11 点时,埋伏(检方原话待ち伏せ)在江歌家三楼,江歌家在二楼,关于这一系列的主张,我们有如下证据:


刘鑫的供词,微信的聊天记录,监视器拍下的关于三人行动的录像。


11 月 3 日凌晨,江歌与刘鑫归宅,刘鑫先进入 201 号江歌的房间,陈世峰下到二楼,江歌威胁要报警,陈世峰对江歌进行了杀害,陈世峰同时对刘鑫也怀有杀意,但是中途放弃,乘坐出租车逃跑。


凌晨 2:20,江歌在医院死亡。


我们有如下证据:


江歌事发前一直在和她母亲通话,所以我们有江歌母亲的证词,可以知道直到案发前江歌的情况; 刘鑫报警记录的录音,邻居 203 室的目击证言,以及法医的司法解剖报告。


检方继续主张:关于陈世峰律师所主张的两点,陈世峰是去找江歌进行恋爱相谈以及刀是江歌准备的,我们希望法庭能够注意以下的一些细节:


1.陈世峰特意回家换了套衣服。


2. 陈世峰没有从他平时所利用的车站乘车,特意绕了远路去另一个车站,而且没有使用电子交通卡乘车,特意购买了纸质的车票。


3.在陈世峰所属的大学里,我们发现了刀的盒子。


4.陈世峰案发前埋伏在三楼。


5. 江歌的死因报告书(法医的司法解剖鉴定书)以及监控录像。


6. 江歌与陈世峰二人的衣服破损情况的鉴定书。


检方表示:我们将根据以下的重点进行求刑:


1.作案的手法,


2. 杀意是否强烈,


3. 是否有计划性,


4. 案件的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包括被害者家属的情绪与判决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5.作案的动机以及整体的经过。


以上。


陈世峰律师发言:


第一,关于恐吓罪我们放弃辩护,第二,关于故意杀人罪,我们否认事件的计划性,首先,刀是刘鑫为了护身所携带的水果刀,然后,案发当时,刘鑫把刀递给了江歌。


其次,关于死因,陈世峰后面怀有杀意进行的补刀,并不是江歌的直接死因,她的死因应该是两人在争执过程中过失所导致的那个伤口,关于这一点,我们有医院医生的证言(和法医不是相同医生)


江歌倒下后,陈世峰担心如果江歌存活,陈世峰的父母将承担巨额的医疗费,所以怀有明确的杀意进行了补刀。


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第 38 条,关于故意犯罪的定义,此次事件不适用于刑法第 199 条故意杀人罪,应该属于刑法第 203 条杀人未遂罪。


陈世峰律师开始陈述当时事件案发经过:


首先,陈世峰去江歌家的目的是找江歌进行恋爱相谈,然后,陈世峰下午回家是为了回家洗衣服,但是家里洗衣机坏了,就出门找投币洗衣机。


但是陈世峰日语不好,不知道投币洗衣机的日语,他在手机里输入了「干洗店」的日语,然后跟着手机的导航走到了另一个车站,但是,因为已经很晚了,干洗店都关门了,他就放弃洗衣服。


此时,陈世峰想起江歌平时为人十分亲切,同时,因为下午的恐吓事件,江歌删除了陈世峰的微信好友,就想直接面对面地和江歌相谈,然后陈世峰知道刘鑫平时的打工时间,也从刘鑫口中知道了江歌的打工时间,所以他特意挑了一个江歌在刘鑫不在的时间去江歌家。


关于没有用 IC 卡买车票的事,陈世峰平时为人毛毛糙糙,时而忘带眼镜,时而忘带钱包,所以他没用 IC 卡买车票也是可以解释的,而且我们认为没有用 IC 卡买票的事和此次事件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根据陈世峰所住小区(団地)的监控录像显示,陈世峰当晚穿了一双大红色的鞋子,他如果是为了杀人而特意回家换一套衣服的话,他为什么要换一双那么显眼的大红色鞋子。


陈世峰去往江歌家,发现江歌不在,就在三楼等候,凌晨发现江歌与刘鑫两人同时回家,本来想放弃这次相谈而打道回府,但是发现刘鑫先进了 201 室,江歌去检查信箱。


信箱与房间隔了一段距离,陈世峰想着这是一个机会,就想把江歌喊上三楼进行相谈,于是陈世峰下楼,从背后拍了拍江歌的肩膀,江歌回头大吃一惊,刚要喊出声,陈世峰捂住了江歌的嘴巴,并对江歌做了一个「嘘」的手势,江歌反抗,抓伤了陈世峰的脸。


刘鑫察觉到了异样,从门缝里把刀递给了江歌,并说:「三叔,接着(刀)」,然后刘鑫挂上了门的防盗链,把江歌推了出去,锁上了门。


江歌与陈世峰两人在门外十分吃惊,然后江歌按门铃,刘鑫没有开门,关于这一段有刘鑫的报警录音,当时警方听到刘鑫用中文喊:「门锁了,别骂了。」


然后江歌用山东方言喊了两句,并没有听清她说什么,被逼急的江歌拿刀刺向陈世峰,陈世峰躲避,此时江歌拿着刀边按门铃,刘鑫没有反应。


陈世峰与江歌两人纠缠的过程中,刀不小心刺中了江歌的脖子,清大家考虑一下江歌与陈世峰两人的体格差距,如果陈世峰一开始就想刺死江歌,那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然而为什么两人的衣服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格斗的痕迹,而且陈世峰还受了几处伤。


江歌倒地不动后,陈世峰上前确认,将刀拔出后,血喷了一地,陈世峰想着家里穷,如果江歌幸存,家里将要背负巨额的医疗费,当时陈世峰脑子里想着「我完了」(「我完了」三个字是律师用中文说的),于是,陈世峰就补了几刀。


陈世峰虽然当时对刘鑫怀着巨大的愤怒,但是想着刘鑫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就潜逃了。我们有 203 室居民的目击证言。


注:陈世峰律师所主张的刘鑫把刀递给江歌只是他们的说法,并没有被认定为事实,只有报警录音的刘鑫喊的话能说是实锤,虽然当堂并没有展示录音,不过录音这个一查就知道陈世峰方面应该不会造假。


中午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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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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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和我有什么关系?


知友: 顾嘉音(10000+ 赞同)


其实一个中国人,只要不是全然封闭,认知中就必定烙上过「南京大屠杀」几个字。这是一种被赋予的关系,无法推诿,但也并不牢固,人生经历会决定它后来的走向。


之前的许多答案实际上是在回答「南京大屠杀和『你』有什么关系」。我不妨说一点自己的经历吧,很个人的东西,或者说,南京大屠杀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不是南京人,第一次接触南京大屠杀是小学组织看《屠城血证》。


故事没怎么看懂,但记得一个镜头,是一双被活埋的同胞的手,伸出黑土,直指天空。之后几天我反复回想这个画面,我想如果被活埋的是我,我有没有可能幸免。我设想过在泥土里屏住呼吸等日本兵离开,甚至还在心里演练过几次。


这种设身处地的想象让我感到自己和南京大屠杀有些许联系。现在想起来,可能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就是害怕有一天这样的灾难也临到自己


(上图为《屠城血证》剧照)


95 年的时候我看了吴子牛导演的《南京 1937》。那时候我上初中了,「南京大屠杀」五个字已经耳熟能详,也确乎记住了时间地点和 30 万这个数字。


但这部电影让我发现了许多不曾知道的内容,比如南京守军曾有过殊死抵抗,比如遇难同胞除了平民还有大量战俘,比如存在一个庇护难民的国际安全区,而驻扎的日军中也有台湾籍的士兵……


这些细节让我惊讶地发现,我虽然早就熟悉了南京大屠杀这个词汇,对它实际的内容却一无所知。这让我产生了一点去了解它的冲动,高中时也买了《东史郎日记》和《拉贝日记》来看。但冲动不足以维持热情,南京大屠杀是身外事,比不得柴米油盐,有切身的利害。——两本书我都没能够看完。


(上图为《南京 1937》海报)


很多年以后我知道了更多关于这部电影的事。其中一件是,男主角秦汉的父亲是参与过南京保卫战的 88 师师长孙元良。因为这种联系,他主动提出降低片酬出演。


另一件是关于女主角早乙女爱的,几年前她已经去世了。影片中有一段,是她饰演的日籍妇女到安全区求助,遭到难民围攻,当时的群众演员里有经历过大屠杀的老人,因为激愤而动了真,推攘中把她的头发也扯掉了。


这件事让早乙女爱很受刺激,影片最后一幕时怎么都不肯说出「南京」两个字,只能靠配音完成。这两件事和问题没有太大关系,不说出来却如鲠在喉。南京大屠杀在这两位演员身上也烙了印,一笔一画比许多人来得真切和复杂。


高三有个小插曲,是复习世界史的时候,看见教科书(人教版)二战一章的小字写着日军于「1938 年 12 月」进行了南京大屠杀。我指给同桌看:「不是 37 年么?」她说:「要不要给编辑部写封信?」但之后这点波澜就被高考冲刺熨平了。


后来是 07 年,去看了纪录片《NanKing》。我记得最初买票是出于义愤,因为看见报道说南京本地竟然没有引进这部电影。

后来我在电影院里哭了。


我印象很深的是几位妓女的事,后来在《魏特琳日记》里读到过,也在《南京!南京!》里看到,就是日军要建立慰安所,召集安全区的妇女,准备带走 100 名从事「那种职业」的女性。后来有二十多位妓女自己走了出来。


还有常志强(Chang Zhi Qiang)老人的故事。他的妈妈在他面前被杀害了,他弟弟那时很小,还爬到妈妈身边,扒拉衣服找奶吃。


还有张秀红老人讲述自己被强奸。当时她 12 岁,爷爷替她哀求,日本兵用枪托砸,她就跟爷爷说,爷爷你不要拦了。后来日本人走了,她身上都是血,爷爷给她揉腿,说,红子啊,你太小了,你太小了。她说,爷爷啊,要是你被日本人杀了,我也活不成啊。


我记得她讲述整件事的时候十分平静,连哽咽都没有。但我看的时候眼泪一颗接一颗往下掉,最后哭出了声(2016 年 12 月 20 日:张秀红老人已于昨天去世)。


大概正是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和南京大屠杀是有关系的。之前这种关系暧昧不清,因为我没有接触过事件的细节。宏观叙述和抒情并不给人切肤之痛,真正具备震撼力的是那些关于个人的故事,虽然细微平实,却可以被理解,被感知。


我相信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苦难感同身受的善良,在为他人叹息和流泪的时候,我们也在怜悯自己身为人的脆弱。这种情感的共通提示我们并不孤独,这是对受难者的宽慰,也是对自己的宽慰。


我想,可能很多人和我一样,如果南京大屠杀在心上只如粉笔作画、可以轻易擦去,那只是因为还没有机会了解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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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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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 CCTV 综艺节目《国家宝藏》?


知友:乔牧心(1000+ 赞同)


求大家别再欺负乾隆了!


CCTV新出的综艺《国家宝藏》火了,真好,简直是文博界的福音。但说实话,我看的时候急出一身汗,咱们现在黑乾隆也越来越不客观了。实在看不下去,不得不来出制造一点杂音。


什么叫「先祖喜好庄重淡雅」?清代刚入关那几位,你说谁喜欢淡雅?!



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



相对庄重淡雅的就是雍正皇帝本人。因为其早年间醉心艺术,躲避夺嫡之争,雍正受汉人艺术影响很深,是公认的清代审美最好的皇帝。



这个「大俗之风」也不客观。因为这祖孙仨对于粉彩都是喜爱的,雍正也是喜欢的。瓷母明显是展现国力的好器物,这一点央视态度摆得非常明确。我今天要说的,不是「乾隆瓷器审美好」而是「雍正不可能鄙视乾隆的瓷器审美」事实上,康雍乾这祖孙三辈,审美水平都差不多——很满族。



康熙时期瓷器较为大气粗犷;雍正时期较为规矩秀丽;乾隆时期富贵华丽。要我个人从艺术风格评价,我最喜欢康熙的青花。然而现在黑乾隆的主流说辞是「我没有你这样的农家乐儿子」,对比了一只雍正红釉碗和一只乾隆粉彩碗。


确实,乾隆那只要俗多了。大家火力主要集中在这种「粉彩恶俗小碎花」瓷器上,由此得出「乾隆比雍正差」的结论。这结论是后人看前人的视角,我其实同意。


网络上流传最广的「乾隆黑」


但是!从雍正的视角,一定觉得儿子「棒棒哒」!


让我慢慢说来。


首先「乾隆比雍正差」的逻辑论证,以偏概全。


它是这样的:


因为:粉彩小碎花=审美差

已知:乾隆瓷器都是粉彩小碎花


所以:乾隆瓷器审美差


因为:素色瓷器=审美好

已知:雍正瓷器都是素色


所以:雍正瓷器审美好


故,雍正>乾隆


在这个推论里面,小碎花审美差,没问题。


素色瓷器审美较好,没问题。


可问题来了,小碎花是否是乾隆专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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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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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和他的作品对你有过哪些影响?如何看待他的一生?


知友:张佳玮(5000 赞+,文学话题优秀回答者)


余光中先生殁了,89 岁。过了米寿,不可谓不久。


朋友们都开始念叨《乡愁》: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大概因为写得两岸士子血肉连心,大概入选了语文课本之故。


我小时候,或者是上课不用心,或者是语文课本无载,并不太记得这段诗。


所以我印象里的余光中先生,是另一个样子。


比如《寻李白》: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从开元到天宝,从洛阳到咸阳 

冠盖满途车骑的嚣闹 

不及千年后你的一首 

水晶绝句轻叩我额头 

当地一弹挑起的回音


比如十一年前那首《草堂祭杜甫》:


七律森森与古柏争高

把武侯祠仰望成汉阙

万世香火供一表忠贞

你的一柱至今未冷

如此丞相才不愧如此诗人


比如《听听那冷雨》里,蒋捷爱好者一望而知的段落。


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在窗外喊谁。


比起《乡愁》来,这些诗大概更接近他的气质:用典故,用意象,抒情,怀古。


他强调的弹性,是对于各种语气能够兼容并蓄、融合无间的适应能力,以现代人的口语为节奏基础,在情境所需时,也不妨用一些欧化或文言文的句子,以及适时而出的方言或俚语,或是穿插典故。文体和语气变化多,散文弹性当然越大, 发展的可能性也越大, 而不至于趋向僵化——这在中国古代,叫做文气。


运用文字的稠密,也就是利用一些特别精选的字眼,来达成特别的意境,像是「咽过多少州多少郡的空寂」;也可以透过时空的压缩和景象的映衬、重叠、交替,让意象变得繁复,例如「每次写到全台北都睡着,而李贺自唐朝醒来」;或是小孩学习作文经常被强调,结构的首尾呼应,也能因为强化了文字对读者的印象,达成密度的增加——这在中国古代,就是意象了。


他对朱自清前后期文章的评价,对英式中文的警惕,都多少暗示出他的趣味:他喜欢纯雅天然的,传统中国文人的姿态。


您再回忆下,台湾许多位老先生,都如此。


怎么说呢?这整体像一种,南朝文人气质。


魏晋南北朝时,东晋到宋齐梁陈,文人如云。因为中原衣冠南渡,贵族多在意文化素养。所谓「时主儒雅,笃好文章,故才秀之士,焕乎俱集。」辞藻美,声律谐、隶事精、属对工。优美协调,富有古韵。后期太发达了,还流行骈文与宫体诗。后来南宋文学,也有过类似气象。托古,抒情,优美,精致。


因为隋唐文学过于兴旺,韩愈及古文运动的诸位是反南朝文风的,所以现在对南朝文章评价不算很高。但魏晋南北朝的文学与理论成就,本身是够够的。


台湾的诸位先生,早年写文章,都有类似调子。读惯的人觉得古韵悠然,读不惯的便觉得文绉绉的。


对去台湾的诸位而言,退守台湾,仿佛南朝失了江北。自觉文化正朔在东南一角,必须好自郑重。所以格外优雅,格外复古。比如我一直敬佩的唐鲁孙先生,晚年在台湾写专栏怀念北平故都饮食,末了总免不了提几句「还于旧都」之类,这是当时台湾的政治正确——这些话,后来的出版稿也删了。


其他台湾作家,不至于如此激进,但这种南朝士大夫式的典雅、优美、崇古、温润、精致,算是台湾老派文学的整体风格吧。


余光中先生自己,1970 年代,台湾戒严时期,反过乡土文学,还出了唐文标事件——后来他自称反对的不是乡土文学,而是工农兵文学。


所以台湾左翼诸位豪杰,又譬如李敖先生这种斗士,自然与余光中先生意见相左,看他不惯了。


自然了,文无定法,不论高低。李白觉得 59 47952 59 28725 0 0 6693 0 0:00:07 0:00:04 0:00:03 6700灵运牛上天了,钱钟书先生觉得谢灵运矫揉造作。视角不同,意见也不同。


但说余光中先生是个书斋的南朝士大夫做派,大概应该没什么错。


说这段事,也无非借余光中先生,说说台湾诸位先生的风骨。


台湾诸位先生的文笔,有乡愁,有涵养,懂典故,知文化。他们的气质,是一种上溯历史的复古气质。所以,真回大陆来了,他们怕反而要失望的——逯耀东先生写他回大陆吃东西,摇摇头,「不是那个味道了」。


就是所谓「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意思——哦对了,说这句话的桓温,也是个南朝人。虽然一代枭雄,依然多愁善感。南朝文章,一向如此。


所以呢,我们不必太为余光中先生的乡愁遗憾。


夏志清先生很早就明白这一点,他如是说过:


余光中所向往的中国并不是台湾,也不是大陆,而是唐诗中洋溢着『菊香与兰香』的中国。


其实这句话适用台湾许多位老先生——又不止余光中先生一个人了。


余光中先生当年写杜甫:


惟有诗句,纵经胡马的乱蹄

乘风,乘浪,乘络绎归客的背囊

有一天,会抵达西北那片雨云下

梦里少年的长安


他理想中,诗句可以穿越一切,直达梦里少年长安的。


现在,他是回到自己少年长安、李白杜甫的中华梦里去了。他对古中华的乡愁,圆满了。


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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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咏宁坠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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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北京青年报》在未经咏宁家属的同意下,擅自发布咏宁坠楼的视频?


知友:纽太普(700+ 赞同)


先简单说结论:北京青年报这件事情做错了。删除视频并公开道歉是应该做的。


详细一点分析。


一. 关于新闻伦理的分析(这段比较枯燥,不想看的可以往后跳)


从新闻伦理的角度来说,新闻记者在进行采访的时候,默认其所见、所闻都是 on the record 的。也就是说,对于被采访者来说,当你同意接受采访时,你相当于默认了记者可以使用你表达的一切信息(除了言语之外,还包括动作、表情、展示资料等等)。


那如果你想要对记者说一些话或展示一些信息,却不希望暴露自己,或不希望记者写出来呢?这种情况其实是常见的。有的人想说一些秉公的话,但又怕说出来得罪人,所以希望匿名;有的人知道某些不适宜公开的信息,但认为这些信息有助于记者了解全盘的情况,因此会私下告诉记者。


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利益,也为了让采访更好地进行(匿名和私下告知实质上对于记者了解事件真相是有帮助的),约定俗成而言,有所谓「off the record」的新闻伦理。


也就是说,只要你声明了「以下内容请不要写入报道」或者「对我的采访必须匿名进行」,那么记者就不应该公开这些信息(当然,现实生活中有些记者根本不care这种规范,但我们现在说的是应然的对错,而不是实然的操作手法)。


落到这个案例上来看。从死者家属的激烈反应来判断,他们不知道媒体会将这个视频 po 上网的概率是相当高的。我不确定他们有没有明确地告知「这个视频你们看过就行了,不要放上网」,但记者显然没有明示甚至暗示「我们可能会使用这段录像」(如果有的话,他们显然不可能获得这段视频)。


考虑到当今社会受访者对于记者的普遍认知,我不认为记者能在没有做出任何暗示的情况下说服对方。


二. 关于视频的社会影响的分析


即使,即使在记者获取视频的过程中真的没有做任何明示/暗示,而死者家属也没有做任何声明,直接将这样一段视频公布,也是不正确的做法。


首先,这段视频记载的并非普通内容,而是死者临终前的画面,其痛苦、挣扎、绝望的肢体动作对于全社会来说会造成一定的不适,而它的反复播放和被议论,更会增加死者家属的痛苦。这些应该是记者所可以预知的常识。在这种常识的前提下,记者理应对索取和播放视频做出明示。


其次,即使死者家属同意公布视频,媒体是否就应该公布呢?这个视频对我这样一个 30 多岁的成年男性来说尚且造成了一定的视觉冲击,我想它一定会令相当一部分观众感到不适。对这一视频不加任何处理地公布,是否合适也值得商榷。


有人可能会说,这个视频能够有效地警示那些无谓冒险的年轻人。我想说的是,死者死亡的信息本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死亡视频所附加的价值,并不高于它带来的伤害。


对我来说,就算不做媒体了,但媒介伦理我还是尊重的。能够突破媒介伦理的场景有没有?有,但那都是「牵涉重大公众利益」的事情。


而这件事情,在我看来显然还不该突破媒介伦理。所以,北京青年报,包括后来转载的媒体(这其中就有我的老东家,以前的东早现在的澎湃),请把锅背好。


三. 一些多余的话


我一直觉得, 媒体要自净,关键是在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要勇于跳出来谴责自己队伍里的傻逼和混账。不要讳疾忌医,不要觉得「我自己是媒体的,骂媒体不好会让人对整个媒体行业产生负面印象」。


你不骂,大家都觉得媒体是一个整体。你看,有些「知乎好警察」看到别的警察做的坏事,便说「警察不容易,你都不知道坏人多奇葩」;有些「知乎好医生」看到别的医生做的坏事,便说「医生不容易,你都不知道医闹多可怕」;甚至连空姐都这样,「空姐不容易,你都不知道客人有多差」。


做媒体的,别像这样,好不好?别说现役的了,我这种已经不做媒体的人,看到有些媒体不专业的恶行,都会比普通人更生气:辛辛苦苦攒了点名声,全被这种傻逼败坏了。


再说前两天,有个齐鲁晚报的副主编大闹医院,打伤护士,还利用职权刊登了完全歪曲事实的报道。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记者最忌讳的行为。这种人,就应该被逐出媒体队伍,永不录用。


要是在我以前所在的报社,记者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是不能让自己的报纸出面写稿子的,更别说自己写稿了——你身在这家报社,怎么保证这家报社能够持中报道?


别说是记者自己碰到的事了,我以前曾经有机会报道自己高中母校发生的事件(我是第一个拿到料的,也是最早和一些当事人建立联系的),但最后我还是向报社提了回避,因为我怕报道难以公允。


这种人,不骂怎么行?


希望今天依然有志于媒体的小朋友们,能够明辨是非,不要沦为洗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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