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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到,日照公安提醒您!

日照公安 2022-03-15

元宵佳节来临

欢度佳节的同时

日照公安提醒您

不要忘记

  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春节期间,全市查处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行为14起、处罚16人


一、禁售禁燃禁放范围

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包含区县的城市、农村)。

二、禁售禁燃禁放时间

自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面临的处罚

1、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对当事人处100-2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在禁燃区域,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日照公安提醒您
《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中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能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仙女棒、滴滴金采用燃点较低的烟火药,燃烧时火星四射,虽然威力比较小,但也是一种烟花,所以不允许燃放。



因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不少人转而想到放飞“孔明灯”

孔明灯在放飞的过程中

火焰外焰温度高达3000摄氏度

升至千米高空

飘移方向无法控制

一旦掉落极易引发火灾

我们呼吁不购买、不燃放

向孔明灯说“NO”!

市民群众盼碧海蓝天

城市环境盼宁静祥和禁售、禁燃、禁放需要大家的共同支持和努力日照公安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也希望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坚决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说“不”让我们的天空更蔚蓝地面更干净

生活更加幸福平安



策划 | 王猛编辑 | 金妮 刘婷婷审核 | 丁兆专



关于日照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点个在看,鼓励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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