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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他因这被处罚!

日照公安 2022-03-15

新春佳节元宵夜  万家灯火暖新春

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

提到元宵节

很多人会想到燃放烟花爆竹

警察蜀黍再次提醒您

烟花爆竹不能燃放!

2月14日晚9时,东港公安分局万平口风景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经调查,租住在该小区内的江苏省一建筑公司员工徐某,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2月15日上午10时,东港公安分局对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禁售禁燃禁放范围

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包含区县的城市、农村)。

二、禁售禁燃禁放时间

自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元宵佳节到,日照公安提醒您,要忘记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节日期间,人流、车流增加,道路交通压力随之增大,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元宵节期间全市部分易拥堵路段


交警直属大队辖区烟台路(山东路至东营路)、山东路(济宁路至烟台路)、胶州路(威海路至文登路)、悦海路(海天四路至碧海路)


交警东港大队辖区海曲路(日照路至东关路)、丽阳路(海曲路至兴海路)


交警岚山大队辖区多岛海大道(机场段)


交警经开区大队辖区郑州路(安源路至天津路)


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文心路(青年路至状元路)


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富强路(罗山路至济南路)
禁售、禁燃、禁放需要大家的共同支持和努力日照公安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也希望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坚决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说“不”让我们的天空更蔚蓝地面更干净

生活更加幸福平安


综合 | 东港警民e家  日照交警编辑 | 厉媛审核 | 丁兆专



元宵节到,日照公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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