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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项目面临进行储能改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意见印发!

智汇光伏 2023-03-2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原文见附件),有效期5年。

2020年8月,该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两个一体化: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新能源项目未来的发展方向!》。

1、两个变化

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两个变化:

1)源网荷储一体化,放到首位,说明相对更加注重本地消纳

2)“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变成“多能互补”

结合正文中内容,风光火一体化主要利用存量的火电厂建设,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严控新增煤电需求。个人认为,这一变动主要是为了避免火电以此为契机,大规模上马!

2、需要特别关注

文件提出:存量新能源项目需要增加储能!

个人认为该条款的合理性有待商榷:

1)存量项目在投资前,计算投资收益率时,并未考虑储能成本。新增储能会明显降低存量项目收益率。

2)现阶段及“十四五”初期,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要加快降低成本,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在当前储能成本较高且没有明确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疏导成本的情况下,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配套储能,将大幅增加新能源发电成本,降低新能源发电收益,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阻碍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进程。

3)目前,大多数省份的储能配比为新能源你装机规模的10%左右。受风能和光照地域不均衡影响,风电和光伏具有明显的地域互补特征,地理范围越广,出力越平滑,且我国新能源弃电具有典型的季节性特点,10%的储能设施对于解决风光季节性的大规模消纳问题的作用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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