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亚金协杨再平:从监管松紧周期性钟摆看科学有效监管的永恒性

2017-12-28 杨再平 IMI财经观察
本文原刊于《经济观察报》,作者系IMI学术委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他认为,在金融历史的长河中,从放松监管到强化监管,再到放松监管,又到强化监管……似乎是一种不断轮回的周期性钟摆。但在这个摆动的中间,有一个永恒不变的中点,那就是科学合理而有效的监管。科学是说监管者要基于对金融行业的客观规律的认识进行监管;有效监管首先必须是科学的,此外,还要求金融足够安全,以及金融正能量充分发挥,这两个总体目标达到高度统一,才构成有效监管。所谓有效监管首先是管住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有几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不让个别金融风险产生外溢效应;第二个维度是要让金融发挥正能量,也就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正能量得到充分的发挥;第三个维度是要鼓励和包容创新发展;还有一点是要使金融机构具有足够的自主权和活力。

以下是全文内容:


套用“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句话,“天下监管,松久必紧,紧久必松”,似乎也是一种金融历史现象。

谈到监管松紧的周期性,我想放到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坐标中来看。在金融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看到从放松监管到强化监管,再到放松监管,又到……似乎是一种不断轮回的周期性钟摆。但在这个摆动的中间,有一个永恒不变的中点,那就是科学而有效的监管。

举例来看,1864年以前,美国是没有金融监管的,是自由放任,那个时候就出现了所谓的“野猫银行”,随后大量银行倒闭。1864年美国的《国民银行法》出台,目的是强化监管。这部《国民银行法》建立了现在还在使用的双层监管体制。19世纪初,美国的监管又放松,随后在1907年出现了重大的银行危机。危机以后,监管又开始加强,那就是1913年美国的《联邦储备法》。到了20年代末,监管再次放松,出现了基本无监管的混业经营,最终导致了30年代的大危机。之后又出现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一直到70、80年代,又开始了所谓金融自由化,明确提出要放松监管,dergulation,那又出现了1987年的储贷危机。其后美国强调资本充足率监管,并签署《巴塞尔协议》,加强监管。直到90年代,美国出现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呼声,1999年,克林顿签署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监管。随之而来的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后,美国颁布了《金融改革法案》、《华尔街改革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法案》等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法案。现在,特朗普上台后认为强化监管捆住了金融家的手脚,提出要废除75%2008年以来的强化监管的措施。这样看来,美国金融监管又要向松的方向轮回了。

再看中国。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重点是弥补金融服务不足和鼓励发展,那个时候甚至连监管的概念都还没有。随后,金融行业在1993年出现了极度混乱的状况。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暴露出很多问题。1997年以后,我国的金融监管收紧,银行信贷资产不良率从30%多降到最好的时候不到1%。2012年、2013年、2014年主要是新的金融业态出现,互联网金融,还有银证保等交叉业务交叉产品出现,我们是放松了监管,以至于2014年、2015年开始暴露出很多新的问题,甚至乱像。

以今年的金融工作会议为标志,我国开始强化监管。金融工作会议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四个原则和六个要点,分别是回归实体、强化监管、优化结构、市场主导四个原则,以及服务实体经济、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的协调、对外开放、加强中央统一领导这六个要点。这次应该是摆回强监管。

监管周期性的松紧钟摆,我认为有一个恒久不变的东西。首先是金融必须要有监管,但是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而有效的监管。

金融业不能没有监管,可以说监管是金融业存在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公共产品。因为金融业是准公共行业,即使是完全私有化的金融机构,也有准公共的性质,靠的是公众信心、影响的外溢性。金融是高风险行业,是有高度组织的行业,也是一个垄断竞争的行业,不能指望金融行业的完全竞争。因此,政府的监管是必须的,政府的监管对金融的安全、稳健,对整个社会是必须的。一个金融机构或者金融业务、金融产品什么的,一旦有监管背书,公信力就会增强,品牌价值就会得到提升。金融业者要从这个角度来看监管的必要性。

至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监管,我要强调的是科学和有效。科学是说监管者要基于对金融行业的客观规律的认识,这样的监管才是科学的。监管者一定要对金融有足够的认识,不仅认识它的现象,而且要认识它的本质,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到金融业的各个条线、各个产品、各种行为的规律性,这样的监管才称得上是科学监管。

有效监管首先必须是科学的。此外还要有一个总的目标,就是金融足够安全,与此同时,金融的正能量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两者达到一个高度的统一,才构成有效监管。

金融足够安全,以及金融正能量充分发挥,这两者缺一不可。就像交通监管,为了安全不让开汽车,甚至不让人骑自行车,大家都走路的确是安全了,但那是无效的。交通工具越高级,风险可能就越高,但是不能因为考虑安全就不让更高级的交通工具使用。金融也是这样,在这两者达到平衡的要求是很高的。

这两个总体目标确定后,所谓有效监管首先是管住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能说个体的风险不发生,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金融就是跟风险打交道。作为监管者,关键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如果个别的金融风险发生,不让它影响其他的,不让它产生外溢效应,尽快的处理掉,这是有效的一个维度。

第二个维度是要让金融发挥正能量,也就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正能量得到充分的发挥。如果脱离实体经济,极端的例子就是庞氏骗局,最后是有巨大破坏力的,这是负能量。所谓正能量就是我们说的回归实体,围绕实体经济提供解决方案和产品。

相应的第三个维度的有效监管,就是要鼓励和包容创新发展。这种创新发展既包括了服务实体经济正能量发挥的创新,也包括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发展。金融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如果不让创新,不仅正能量很难得到发挥,而且风险管控也会受到影响。

接下来的一点就是要使金融机构具有足够的自主权和活力。也就是说有效监管一定要在足够尊重金融机构的情况下进行,而不是为了管控风险就把机构的自主权剥夺,或者说干脆越俎代庖,那是不行的。也就是说,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要摆正。

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怎么样让市场主导,市场能够解决的事情还是要由市场决定,让市场在金融的运作中、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和决定性作用。政府及其授权的监管部门跟市场应有边界。有效政府一定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府才是有效的,也才是廉洁的。如果无所不包,既难有效,也容易导致腐败。

这就进一步衍生出适度监管的概念。有效监管一定是适度监管,不是无限度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不再是那个事物了。监管也是这样,我们应该从周期摆动中间找一个中庸之道,找到一定的度,适度的才是科学的有效的。有效监管一定是依法监管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式的监管。

科学有效的监管,永远是金融业安全稳健、金融正能量得以充分发挥所需要的监管,也永远是经济社会所需要的监管。所以,在监管松紧周期性钟摆之间,作为中点的科学有效监管是永恒的。

编辑  包倩文 赵玉卿

监制  朱霜霜 李欣怡

来源  经济观察报


点击查看近期热文

赵锡军:未来五年,证券市场如何服务好实体经济

人大校长刘伟: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理念

李扬:金融风险的源头在高杠杆 去杠杆仍是头等任务

魏革军:重塑金融业价值框架下的监管改革

吴晓求:科技、市场和国际化是推动中国金融变革的主要力量

欢迎加入群聊

为了增进与粉丝们的互动,IMI财经观察将建立微信交流群,欢迎大家参与。


入群方法:加群主为微信好友(微信号:imi605),添加时备注个人姓名(实名认证)、单位、职务等信息,经群主审核后,即可被拉进群。


欢迎读者朋友多多留言与我们交流互动,推荐好文章可联系:邮箱imi@ruc.edu.cn;电话010-62516755

关于我们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IMI)成立于2009年12月20日,是专注于货币金融理论、政策与战略研究的非营利性学术研究机构和新型专业智库。研究所聘请了来自国内外科研院所、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的80余位著名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委员、学术委员和国际委员,70余位中青年专家担任研究员。


研究所长期聚焦国际金融、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金融科技、财富管理、金融监管、地方金融等领域,定期举办高层次系列论坛或讲座,形成了《人民币国际化报告》《金融机构国际化报告》《中国财富管理报告》《金融科技二十讲》等一大批具有重要学术和政策影响力的产品。


2016年,研究所入围《中国智库大数据报告》影响力榜单列高校智库第4位,并在“中国经济类研究机构市场价值排行榜(2016)”中名列第32位。

国际货币网:www.imi.org.cn


微信号:IMI财经观察

(点击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只分享最有价值的财经视点

We only share the most valuable financial insights.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