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安全人都应该看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丨专题
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以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远离地面的高空作业。如果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作业人员的工作受到影响是小,危害到自己的人身安全乃至性命,就后悔莫及了。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包括上下攀援等空中移动过程。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 hw≤15米)、Ⅲ级(15米< hw≤30米)、Ⅳ级(hw >30米)。
经过危害分析,由于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导致风险度增加时,高处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根据《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Ⅱ级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高处作业是最普遍的一类特殊作业,几乎所有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作业的岗位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都会参与高处作业,导致作业人员基数庞大,高处作业引发的事故在石化行业占比远远高于其他作业,事故发生的绝对数量明显高于其他作业。因此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十分必要。
从高处作业的定义可以看出,只要满足坠落高度和可能性两个条件,便可形成高处作业,这就形成了高处作业的多样性,例如登高、临边、临孔洞等,这个特征常被作业人员忽视,例如在装置检修时,高层平台作业,拆除部分护栏,使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失去保护,出现坠落可能,形成高处作业,如果这时作业人员没有意识到自己处于高处作业,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就有可能发生意外。
高处作业本身就使作业人员和相应的物品拥有高位势能,当这些势能意外释放时,就会出现人员坠落伤亡或是高处坠物打击事故。从这个角度来讲,高处作业本身就是有能量的,它的风险是确定的。
高处作业的风险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与其他作业相复合的,当与其他作业复合后,风险往往出现叠加,甚至出现相乘的效应。例如当高处作业与低风险的一般作业复合时,两者的风险叠加,比较常见的复合有高处作业与保温作业,两者风险相加,有高处坠落、坠物、粉尘和烫伤等风险;当高处作业与高风险作业复合时,两者的风险相乘,风险明显增大,常见的有高处作业与用火作业相复合的高处用火作业,不但有高处坠落、坠物、烫伤、着火和爆炸风险,也会带来如逃生通道受限、躲闪困难、事故救援及应急处理困难等问题,直接放大了事故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鉴于高处作业存在的较高风险,目前管理上实施作业许可制度,同时在作业前强制开展以JSA为主要手段的风险分析,这些都可以有效识别和控制高处作业风险。
01
高处作业前应注意(1)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2)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对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情况提出了明确的作业禁忌证:凡患有未控制的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及眩晕症、器质性心脏病或各种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疾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需提供有效的体检报告。
事故案例
某厂检修中对分馏塔(总高47米)全塔更换保温,全塔均为盘梯,有简易劳动保护设施,但所有平台均为栅格板,保温工姜某在上到6层平台(高32米)时,向下张望,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甲方乙方均无法提供姜某登高前的查体证明。
高处作业的风险是确定的,为保证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作业前要对相关的工器具进行准备:
(1)安全带,双大钩五点式安全带,可以保证在人员高处移动时,安全带一直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在事故状态下,保证人员免受二次伤害。
(2)安全绳,在高处作业,特别是罐顶、管廊顶层等部位,安全带没有挂点,无法实现“高挂低用”时,应设置安全绳,保证安全带有效使用。
(3)工具袋,高处作业人员随身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并有安全线固定,减少高处坠物风险。
(4)脚手架、通讯工具、合适的劳保鞋,这些都是确保高处作业安全的必要工具。
在高处作业前,应根据作业范围划定警戒区域,在整个高处作业过程中,由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保证警戒的有效性,这点对有起重或拆除作业内容的高处作业十分必要。
事故案例
某厂催化裂化装置检修,两器顶部搭设脚手架,使用吊车运送架杆,因高处接物人员误操作,十几根架杆自44米高处散开落下,部分架杆插入水泥地面超过40厘米,万幸的是作业监护人严格执行警戒要求,高风险区域没有任何人员穿行,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高处作业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在风、雨、雪、雾、雷电等天气条件下,应当控制高处作业,在北方寒冷的冬季也应充分考虑厚重衣服对高处作业人员带来的风险。除自然环境外,良好的作业环境也是必要的,对于高处作业,最重要的作业环境是完善的作业平台和畅通的撤离通道,这两点对控制事故风险和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02
高处作业中应注意高处作业中,常见的违章有安全带使用不规范,如没有实现高挂低用、移动中没有使用安全带等;另一项违章是高处抛物,不但存在物体打击的风险,如果是铁质工具,还可能出现火花,继而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事故。
高处作业中应始终注意高处物品的势能,一旦坠落便可能引发事故。要对高处作业相关物品进行清晰的管理和固定,如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此外,如果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要注意脚手架的承重状态,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人员和作业器具。
03
高处作业后应注意
作业结束,高处作业点不能遗留可移动物品。可移动物品一旦落下便可能引发事故,这类问题在连续高处作业中时常发生,教训深刻。
事故案例
某厂管排(高5米)上管线保温更换,作业人员赵某按计划完成一天的工作量,收工下班,考虑到明天计划继续作业,没有将多余的保温铝皮按要求下放地面,夜间起风,铝皮(重2.2千克)被风吹下,砸中巡检人员,造成单眼失明。
作业后要注意现场恢复,防止因施工未及时恢复导致他人被动处于高处作业状态。此类情况在检修期间时有发生,如临时拆除的护栏未及时安装归位,会导致平台作业人员处于高处作业状态;作业后遗留的平台孔洞未及时恢复,会使穿行人员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等。
事故案例
2017年4月某厂加氢装置压缩机维修,按计划将活塞运回基地维修,因压缩机二层平台(高4.6米)没有设置吊装孔,作业人员胡某将一块栅格板拆开,将活塞吊下后离开,凌晨巡检人员路过此处,从孔洞落下,造成多处骨折。
高处作业在石化行业十分普遍,历史上出现的事故比较多,分析事故原因,会得到很多经验和教训,也会出现相互矛盾、需要权衡的问题。
场 景:高处管线动火切割,管线内情况不明。
争论点:不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风险无法控制;使用安全带,一旦出现火情,难以撤离。
建 议:
(1)确认管线内情况,消除动火风险;
(2)作业点设置作业平台、撤离通道,消除高处作业,不再需要安全带。
场 景:使用单层活动脚手架,高度1.7米,是否需要安全带?
争论点:2米及以上为高处作业;
建 议:高处作业的风险控制,应更看重“坠落风险”而不是简单以2米判断,有坠落风险就应当使用安全带,并注意安全带坠落距离及有效性。
本文来自《班组安全》2018年4月刊(见上图)
该教材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和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联合组织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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