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在政协发言的原文
前言:
前一阵子我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wuhai222上写了一篇文章《致克强:对企业好才能真的对人民好》,没想到引起了共鸣,也引起一些争议,同时也给一些部门添了不少麻烦。
实际上那篇文章是2014年1月8日我在东城区两会上的发言的白话版,这个发言实际上是关于“简政放权、转化政府职能的一些建议”,为了避免一些人的误读,我决定今天把当时发言全文在此发出。
反正我在政协写的东西都是光明正大,没有秘密,也不怕被误读,还有几篇在政协写的文章等有时间整理一下也陆续发出来:
“建立中国国家品牌”
“让企业成为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2014年1月8日政协发言全文:
让市场发挥效力,为企业松绑
(注:此为2014年1月8日东城政协全体代表会议上的发言,感谢邵主席帮着修正)
(原标题为:“让市场发挥效力,为企业和政府松绑”,发言时改成上面的标题了;另外,正式发言,有不少官话,让大家见笑了)
经济界别 桔子水晶酒店 吴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市场来调配资源,将对中国未来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将使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为社会创造财富,也意味着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将发生重大转变。
按照工信部的统计,全国中小企业为国家贡献了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80%的城镇就业。从这些数字无疑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发展好坏成为了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人民收入增长和社会稳定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数量庞大,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难度巨大,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也很难有效地落实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中去。
作为中小企业的一员,我看到了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也看到了政府工作所面临的挑战,甚至是力不从心,我结合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尝试性地提出让市场做为主导力量,调整监管方式,放开政府和企业束缚的想法,供各位委员参考。
1) 抓有效的宏观导向、抓高效的微观服务
我国政府非常关心中小企业发展,各级政府都制定和实施了很多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资金和政策支持是两个最重要手段。
然而,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应该体现在两端,即:宏观政策导向和微观的服务、管理和监督。政府除了对涉及到国计民生和战略发展的行业有具体的政策和资源配置扶持之外,对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政府不应该涉及到介于宏观和微观之间的中间层,即:针对某个行业里一部分企业进行人为的资源调配,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两个方面进行资源调配,而非是由市场调配资源。
在宏观方面,对于涉及国计民生和战略发展的行业进行人为资源调配在一定阶段是完全合理的,而对于充分竞争的行业进行人为资源调配则违反市场规律,也不符合中央关于让市场调配资源的精神。
各级政府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其中包括了配套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然而,由于中小企业数量巨大,这些支持根本不可能落实到所有企业中去。对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如果支持政策只落实到部分企业则会人为导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由于政府需要人为评判这些支持具体可以落实到哪些企业,必然会增加政府工作难度;同时,由于企业有动机争取特殊资源,他们会千方百计让自己的企业与这些政策沾边,这时候也会产生寻租空间,不利于阳光政府的建设。
我建议,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上,政府更应该抓高效的宏观导向,对涉及国计民生、重点战略发展的行业有更严格的界定,避免企业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同时,对于其他充分竞争的行业,政府只致力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谈扶持、不做保姆。这样即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也有利于创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在微观层面,政府对所有企业有着服务、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有效的管理和监管无疑能规范市场、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企业发挥自己的效率;而不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无疑会降低市场效率,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阻力而非润滑剂。
服务好企业已经成为共识,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服务管理得到了高度重视,服务水平也非常高,然而,管理企业的职能部门远远不止工商税务,还包括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这些部门存在着不少过时的行政审批和管理相关的制度,这些部门不像工商税务那样引人注意而被忽视,而实际上这些部门对于企业的长期影响比工商税务部门大很多。
因此,在微观服务方面,我建议应该对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所有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日常监督等进行一次梳理,尤其是平常不被关注的部门,争取进一步设计出能够减轻政府压力同时提高效率的服务,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让企业参与对这些部门的服务进行监督的体系。
2) 量化监管制度、堵塞寻租
政府对企业的监管伴随着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天生就有矛盾,监管制度的公平合理成为解决矛盾的关键点。
监管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现在处罚规定的条款大都是一个弹性范围,比较标准的条文是可以“处以几千到几万的罚款”,这种没有明确量化的处罚标准会造成政府处罚尺度掌握很困难。
更为重要的是没有量化,客观上会造成人为干涉和寻租空间,从我们酒店业所涉及的管理部门来看,从公安、消防一直到卫生、食品安全等几乎都是一个范围巨大弹性罚款空间。企业可以接受自己失责该承担的责任,但是,对于没有明确量化的处罚企业很难折服,也容易通过其他手段在弹性的空间里解决问题,这会严重地影响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我建议,相关部门对监管手段和处罚制度进行梳理,减少可人为操纵的弹性处罚,形成一种清晰量化的监管体系。例如,公安部门对于酒店没执行客人实名登记是弹性处罚,如果是明确对违规者按3倍的住宿费进行处罚,则酒店会知道违规的后果,也会对违规的处罚心服口服。
3) 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依法解决企业、消费者和就业者的矛盾
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免发生与消费者、就业者甚至周边群众的矛盾,当矛盾无法调和时,做为个体的消费者、就业者和群众往往不是采取法律手段,而是采取围堵企业或者政府等极端方式,其中不乏为了牟取不法利益者。当政府部门被迫面对这些矛盾时,经常出于维稳的考虑,让企业做出牺牲,这种做法会导致不依法办事的示范效应并形成恶性循环,这也会使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地位日益底下,助长社会不依法办事的心态。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建议政府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坚持“不能调和就依法办事走司法程序”的原则,不让企业成为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的法制社会,既维护了政府的权威,也为守法的企业撑起保护伞。
这些年我看到政府为了企业发展所做的努力,也看到了政府巨大的工作压力。其实做为企业,我们最需要的不是资金支持或者税收优惠,我们需要的是政府按照市场规律和法制办事,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给企业搭建一个公平高效的竞争平台,这样既能给政府松绑,也能让企业做的更好、给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后记:
前些天偶然读到了一位我认识的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副局级官员在《新京报》化名江南一木写的一篇文章:“简政放权,为何有‘温差’?”,这篇文章很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