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新安江模式”分析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大江大河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治理,难在“协同”二字。
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通过跨省合作、资金补偿、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其它流域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01
背景与起源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东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最终汇入钱塘江,流域面积1.1万多平方公里。
新安江平均出境水量占下游浙江千岛湖入库水量的68%以上,是浙江省最大的入境河流,也是华东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目前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这与新安江流域实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分不开。
本世纪初,黄山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大量污水和垃圾通过新安江进入千岛湖,2010年左右水质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流域生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2011年中央出台《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在此背景下,2012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及安徽、浙江两省正式实施了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建立补偿标准体系,走出了一条上下游联动共保、互利共赢之路,形成的“新安江模式”,并在全国其它流域和多个省级行政区得到推广应用,为全国横向生态补偿实践提供了良好的示范。
如今,三轮试点任务已经完成,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年均向千岛湖输送近108亿立方米清水,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为皖南、浙北、浙中地区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坚强保障,筑起了长三角地区重要生态屏障。
同时,10多年来,安徽黄山市以试点为杠杆,撬动了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整治污染、推进全域旅游,让沿江百姓收获了实实在在的“绿色红利”。
2023年6月,浙皖两省人民政府在安徽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标志着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提档升级。
02
“新安江模式”实施历程
从“试点”到“样板”,从资金补偿到产业协作,从协同治理到共同发展,浙皖两省不断创新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走出一条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
(一)第一轮试点开展情况
首轮试点为2012-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共9亿元(每年3亿元),浙皖两省各3亿元(每年各1亿元),共同设立15亿元的补偿资金。
其中,中央财政不论何种情况全部拨付给安徽省;浙皖两省的出资根据两省交界断面联合水质监测数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四项指标),测算补偿指数P值,若水质P值≤1,则浙江资金拨付给安徽,若水质P>1,则安徽资金拨付给浙江。
第一轮试点浙江每年的1亿元资金全部拨付给安徽省,3年安徽省从中央和浙江省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共12亿元。
(二)第二轮试点开展情况
第二轮试点为2015-2017年,试点资金由15亿元增加到21亿元,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共9亿元,不论何种情况全部拨付给安徽省,按第一年4亿元、第二年3亿元、第三年2亿元退坡方式补助。
浙皖两省横向补助资金由第一轮的每年各1亿元提高到每年各2亿元。第二轮试点浙江每年的2亿元资金也都全部拨付给安徽省,3年安徽省从中央和浙江省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共15亿元。
(三)第三轮试点开展情况
第三轮试点为2018-2020年,中央资金全部退出,浙皖两省每年各出资2亿元,若0.95<P≤1,浙江省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给安徽省;若P≤0.95,浙江省再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给安徽省;若P>1或新安江流域安徽省界内出现重大水污染事故,则安徽省拨付2亿元补偿资金给浙江省。
2018年安徽省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亿元,2019、2020年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3年安徽省从浙江省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共5亿元。
历经3轮试点,“新安江模式”已成全国样板。2022年,千岛湖水面发现大量的桃花水母,这是比恐龙还古老的“活化石”,只在无污染水域中出现。桃花水母的出现,可以说是给“新安江模式”颁发了一枚“勋章”。
(四)提档升级迈入新阶段
2023年6月,第4轮试点开启,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皖浙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
2023年9月,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正式为这块跨省区域命名。《方案》提出:合作区范围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和浙江省杭州市。合作区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探索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新模式;到2035年,合作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协调,打造成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相较于前三轮试点,此次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在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理念等方面实现了提档升级。
一是补偿力度更大。
按照新协议,自2023年开始,双方每年出资4亿—6亿元,每年补偿资金总额为10亿元,按3个档次划分,体现对赌和激励。从2024年起,参照两省年度经济增速,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此外,补偿协议由之前3年一轮,延长至5年一轮。双方着力构建生态共保、环境联治、产业联动、要素共享、协同合作的新机制,努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格局。
新协议实施后,新安江流域成为全国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总量最高、协议实施期限最长的地区之一。
二是补偿范围更广。
补偿范围由三轮试点期间的3市10县(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建德市,面积约1.76万平方公里),扩大至4市34个县市区(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全境,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全境,面积约4.32万平方公里)。
三是补偿方式多元。
在保持前三轮P值考核的基础上,在新一轮的补偿协议中,创新引入了产业人才补偿指数M值,构建资金、产业、人才全方位的补偿成效评价体系,作为两省分配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皖浙两省将在新一轮补偿中,深入探索园区共建、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多种合作方式,为两省之间在更多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推动单一补偿向综合补偿升级,也带动优质生态资源以更多元的形式转化为经济资源。
03
经验总结
(一)签订对赌协议以补促治
浙皖合作协议以两省跨界的街口国控断面作为考核监测断面,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作为考核指标,以国家水十条考核和两省联合监测为依据测算补偿指数P值,并实行分档补助。新一轮协议(2023-2027年)引入“基数+增长”模式,在浙皖双方共同筹措生态补偿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每年资金总额按照浙皖两省年度GDP增速加权平均值同比递增。
(二)加强联防联治形成保护合力
浙皖两省建立新安江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互通、决策互动、协调共进的良好合作机制,逐步形成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合力,实现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共保共治。一是统一执法标准,开展新安江流域断面数据联合监测、联合环境执法、应急联动等活动,签订《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工作备忘录》,制定《关于新安江流域沿线企业环境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协作。开展联合监测、联合垃圾打捞、联合多边交流等活动,如杭州市淳安县与黄山市歙县建立每半年一次的交流制度,联合打捞湖面垃圾,及时通报水质情况。
(三)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浙皖两省积极探索创新补偿方式。以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充分发挥两地资源特色优势,积极创设平台,强化杭州市和黄山市的产业项目对接,协力推进黄山市加快实现绿色发展。
2019年,杭州与黄山签署《杭州市政府与黄山市政府关于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打造杭州都市圈合作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等“1+9”合作协议;2020年,浙皖两省签订《共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被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2023年,浙皖两省签署新一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强探索开展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模式,打造全国样板。
“源头活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以生态补偿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这便是被总结为“新安江模式”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如今,这一“源头活水”正从皖南、从安徽“流”向全国。
[1]刘青松,胡勘平,聂春雷,等.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新安江模式——基于生态补偿机制的新安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调研报告[J].中国生态文明,2023,(Z1):63-67.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着眼大局合作共赢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J].浙江经济,2023,(12):44-45.
[3]安徽环境新闻网.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升级皖浙两省打造“共赢”样板[DB/OL]2023-06-07
[4]王剑英.皖浙共护新安江[J/OL].瞭望东方周刊.2024年第12期
[5]李俊杰 窦皓.一条江,打开人们思想文化空间——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调查[N].人民日报.2023-08-30
[6]张海莺.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怎么做?“新安江模式”给全国带来生动启示[N].中国发展改革报.2023-05-14
供稿:武宇翔
编辑:林玥玥
审核:接栋正
免责声明:文章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知识推广、网络分享,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有论文、图片版权异议及其他任何问题,请权利人通过后台留言及时告知,我们会妥善处理。
推荐阅读:
"城市怎么办"微信公众号
投稿邮箱:
urbanchina@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