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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取消(停发)鲍某某、李某某等38人各类补助

微临沧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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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跨境违法犯罪对边境稳定的危害,迅速形成对偷越国(边)境等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维护边境安全稳定。近日,沧源佤族自治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组织(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偷越国(边)境和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鲍某某、李某某等38人取消其边民补助,停发城乡低保,因病、灾、学等原因不予社会临时救助等各类民政政策补贴。


一、具体情形                

(一)偷越国(边)境的,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和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的;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被处罚的。


(三)涉嫌跨境违法犯罪,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消惠民待遇类型  


(一)有以上情形一次的,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当日起,取消其本人本年度及以后边民补助资金;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停发个人城乡低保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小乡干补贴等涉及个人享受的民政补助政策,对个人因学、病、灾等不进行社会临时救助。


(二)有以上情形二次的,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当日起,取消其家庭本年度及以后边民补助资金;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停发全家城乡低保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小乡干补贴涉及个人享受的民政补助政策(由家庭监护的孤儿补贴、特困供养除外);对家庭因学、病、灾等不进行社会临时救助。


(三)根据相关情形适时列入云南省社会救助系统黑名单。各乡(镇、场)要加强边民普法教育,严格执行取消惠民政策规定,迅速形成对偷越国(边)境等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为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来源: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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