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疗救治 医生是核心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15-2020年)解读
来源:灵北学院(中国)
近年来,频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闯祸”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问题的关注。他们或沉默压抑,或恣意悲喜;他们可能伤人,也可能伤害自己;人们往往害怕他们,却不知他们更怕人们歧视的目光。
为加强对这些社会边缘“精神流浪者”的帮助,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发布十部门联合制订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聚焦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理解关爱。
5年内精神科医师数量翻倍
“人员极端缺乏,编制永远缺编,招不上来人”,这是目前最为困扰精神卫生行业的问题。
据了解,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十分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3.8名,中西部地区不低于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为实现在5年内达到4万名的目标,途径包括高等院校本科招收培养、“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他科医师转岗、增加基层医师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等。
长期以来,心理治疗师在医疗机构中作为“医、药、护、技”里“技”的分支存在,职称序列只有中级。现在把初级职称加进来,意味着更多学心理学的人,虽然教育背景不是医科,但也有机会进入医疗机构。
据了解,美国有1.5万名精神科医生,人数少是因为有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社区机构和综合队伍的人员体系。目前心理治疗只能由医疗机构开展,但多数医院能提供的是严重精神障碍服务,或以开药为主的诊疗服务,真正的心理咨询等服务还很欠缺。
《规划》中还提出,不仅要增加人才数量,同时要搭建系统和网络,把精神科医生岗位设置与高校精神病专业设立并重,从根本上解决专业人才数量不足问题。
建立管理网络、开通心理热线等,是加强精神卫生的“硬件”建设,而注重对人的培养,则是在努力使“软件”建设同步跟上。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真正重要的在“救治人”的培养上。
为精神障碍患者“兜底”治疗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73.2%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在这430万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有55%属于贫困患者,就诊费用成为限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的“拦路虎”。
调查发现,由于治疗条件、生活状况的制约,很多重症患者只有被家人拴上脚镣、锁在笼中;一些患者因为无人照料流落街头,往往成为暴力伤人的肇事者。
针对部分贫困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的现状,《规划》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届时要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提升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
对精神疾病的歧视,源于大众对心理疾病、精神障碍的医学本质不了解:精神疾病是可防可治的,患者需要理解、接纳和关爱。
由于对精神疾病长期的偏见和歧视,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仍缺乏关爱。同时,由于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认知率低,觉得病情“羞于启齿”,还有不少人在自身出现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时不敢就医,以致病情加重。
对此,《规划》一方面提出,要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的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另一方面,《规划》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防止能力的提升作了具体的规划: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的防治、抑郁症防治、儿童孤独症和老年痴呆症防治,解决常见精神障碍问题和人群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加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卫生服务。
另外,到2020年,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地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每个省(区、市)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00%的省(区、市)、70%的市(地、州、盟)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规划》部分内容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制定《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规划》提出七项具体目标,到2020年:
1.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人口多且地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中西部地区不低于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地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每个省(区、市)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00%的省(区、市)、70%的市(地、州、盟)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均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