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热搜!网传电网工作人员被深圳房东收高价电费,官方回应
近日
网传南方电网某营业厅工作人员
被深圳房东收1.5元一度电
该营业厅工作人员称
自己收房东0.6998元一度电
而深圳房东给他们1.5元一度电
相关话题随即登上热搜
官微发文回应
6月14日上午,南方电网下属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
相关话题的评论区内
部分网友表示
自己每月也在缴纳着高价电费
“相当于自己公司发的电,被房东转手卖给了自己。”
“笑死,想想自己1.5元的电费,哭死。”
“我也1.5一度电,房东还给配个五级能耗的空调,上个月电费三百多。”
“深圳供电”发文中同样提到——
不少居民都曾向其反映,被超出政府定价的一倍收取电费,部分居民甚至被加价到了1块6以上。
加价的原因“千奇百怪”:“我们整栋楼的用电量就结算到了最高档,当然会比较贵嘛。我收的电价就按照最高档再加几毛钱来计费,1块6合理。”
城中村水电收费乱象频发
此次事件
背后是由来已久的
城中村水电收费乱象
此前,奥一新闻
曾从城中村居民处获悉
房东高价收取水电费的案例
报道回顾:罚款并退钱!深圳城中村乱收费将迎大整治,1343万人有望受惠
在此次事件的评论区
不少网友呼吁
尽快出台相关监管政策
规范城中村水电气收费行为。
政府“重拳出击”严打城中村水电气收费乱象
事实上,针对城中村水电气收费混乱的现象,去年12月,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
房屋出租人、管理人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在政府定价基础上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用或者加收其他费用。
如有违反,《征求意见稿》也指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房屋出租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并提供相关收据或者发票,或者未在收据或者发票上载明使用数量和价格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退还多收费用;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提到,深圳城中村中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存在不同程度的加价现象,大大提高了城中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了维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共同富裕,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今年二月
深圳两会将规范水电气收费
纳入“2023年深圳市十大民生实事”
表示将“开展水电气收费检查
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规范收费行为”
据悉,市民如遇不符合规定以及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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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奥一君看到大家留言
说订阅号文章越来越难找了
一不小心就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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