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却办不成事?三问龙华道路移交难
在奥一新闻持续聚焦龙华“道路之困”过程中
不少网友提出疑惑
在新建道路移交的问题上
为何多部门都依法依规办事
却办不成事?
奥一新闻获悉,截至今年6月,在近5年修建的169条新建道路中,仅29条完成移交,百余条道路无法移交意味着,交通压力无法得到缓解,也导致“事实性”开通,诱发安全隐患。
如何协同多部门解决问题,让好事办好,仍需要有牵头部门,突破壁垒,以更大的格局视野,推动140条道路有序移交。
此前报道:
奥一网大型策划
“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大调研”
第
3
期
三问龙华道路移交难
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须善于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时值奥一网发源30周年,从即日起,奥一网推出大型策划——“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大调研”,聚焦社会治理的痛点、堵点,深入分析成因及解决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用“心”走好群众路线。
追问一:
限期移交,为何迟迟不交?
据《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办理道路移交的有关资料。因此,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后限期内移交,方可开通使用。140条道路为何超期不移交?记者已向多部门发函询问,但仍未得到回复。
追问二:
道路无法开通,谁负主体责任?
据《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于大量无法开通的道路,移交手续卡在哪个环节,哪个部门应该负责主体责任?
追问三:
“事实性”道路应如何管理?
记者走访发现,“事实性”开通的道路许多面临车辆违停现象。交警部门表示,暂时无法对未移交路段的违停车辆进行执法。今年四月发布的《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则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道路设施移入之前,负责道路设施的管养,承担因道路擅自开通导致的责任。对于变身“停车场”的道路,如何强化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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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奥一网基层治理研究员 郑少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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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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