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电动自行车|这些违法行为将面临查处...
近日
有市民的朋友圈里
出现了这样“求点赞”的一幕
(左右滑动)
发朋友圈求点赞?
究竟是什么回事?
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蜀黍在行动为进一步遏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伤亡事故频发态势,规范电动自行车骑行秩序,东莞交警将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以“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三、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四、违法超员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 50 元罚款。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骑行
▼
关注“东莞交警” 获得更多资讯